近日,媒体披露了多月前涉及深圳杜氏地下钱庄案的知名国企名单,让人颇感意外的是,这些知名国企中竟然有财大气粗的石油企业,同时令人更加意外的是该企业的相关人士向记者叫冤,“我们也不知道那个公司就是地下钱庄控制的啊!”
按笔者的理解,他的曲中含义是:现在已经分不清哪个公司是地下钱庄控制的,作为一个企业也没有能力和义务自己去分辨。
事实上,对于地下钱庄这个概念,至今尚未有统一的定义,最常见的解释是: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一类组织的俗称;其从事的主要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
前段时间采访过的一个银行业人士甚至一针见血地说,地下钱庄就是地下金融机构,只要合法金融机构有的业务它基本都有。比如港股势头好,地下钱庄就帮助他人运资金或者开户来炒港股,在早期甚至有些售卖境外保险、境外基金。
去过深圳、香港游玩的人都知道,在著名的罗湖关口附近,有很多“黑市中介”,你到那里买些东西,老板会很高兴,你如果问他有没有港币兑换,他可能会更加开心。
在外汇管制下,香港和内地的交流日渐紧密,也刺激对两地货币的大量需求,由此,我们间接可以感受到,目前地下钱庄确实是离我们若远若近。暂且不论上述国企人士的言论是否属实,但他之所以会有这种说法,似乎是以地下钱庄繁荣作为依托的。
那究竟是什么造成地下金融的畸形繁荣呢?
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6日公布的资料显示,杜氏地下钱庄的客户以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利用从该地下钱庄获得的资金弥补工缴费、收取出口货款、加油款、购房款、土地转让保证金、证券投资、预付货款、境内担保等。
仅从这个款项的用途就可以看出,当中涉及行业之广,房地产、金融、石油等企业都囊括在内,毋论其他,这再次证明对地下金融的潜在需求是相当大的。
而在境外,外币找换店是合法的,杜氏钱庄案主犯叫做杜玲,在香港的身份就是6家“兑换行”的老板,有报道说,杜氏在境内办事处被查处后,香港的兑换行仍然继续营业。
市场需求与监管往往是矛盾的,特别是当地下金融混杂着合法或不合法的需求时,如何监管将变得越来越难。(梁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