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利用管理矿产的职务便利收受130万元贿赂的云南省普洱市原副市长罗德忠,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罗德忠历任墨江县财政局长、副县长、县长、原思茅市(今普洱市)副市长等职。今年6月底,罗德忠因涉嫌受贿,被云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明,罗德忠在担任原思茅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分管该市国土资源局的职务便利,于2004年7月将云南某大学停薪留职人员姚思峤推荐给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肖建伟(另案处理),让肖建伟为姚思峤在矿业开发等方面提供便利。
2004年8月30日,姚思峤在原思茅市注册成立了思茅九鼎矿业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登记时姚思峤“知恩图报”,将公司22%的股份作为“干股”记在罗德忠的名下。公司成立后,姚思峤在罗德忠、肖建伟的帮助下,取得了景谷电站等4个矿的探矿权。但姚思峤却从未进行勘探、开采,而是转让矿权牟取暴利。矿权转让后,罗德忠先后收受姚思峤共计130万元的贿赂。(武江 范潭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