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休假制度改革的讨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从有关专家“放风”可能取消五一黄金周,到国务院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为休假制度改革方案的最终出台,做好了必要的铺垫。昨天,由“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起草的方案终于公布,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目前公布的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在以往三个黄金周中,取消一个(五一)、保留两个(春节、十一),同时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并将春节三天假期的起始时间提前到除夕。就此方案分析,国家法定假日由原来的10天增加为11天,而假期分布则由原来的三个七天长假,调整为两个七天长假和四个三天短假(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若参照最近几年围绕休假议题而出现的各种争论,则不难发现这是一份在综合、兼顾各种意见基础上,精心掂掇、妥协而形成的平衡方案。事关公共事务,妥协不是坏事,否则一部分人称心快意,另一部分人却牢骚不平,公共决策就失去了公共性。日前,一家大型门户网站就此次休假方案进行了一次网上调查,20多万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近80%的人对新方案表示了支持。以此为参照,在即将进行的官方征求意见过程中,这一方案也有较大的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但是,在对整体方案高度认可的情况下,还是有对具体细节安排的担心和不满,透过媒体或网络有所反映。集中整理之后可以发现,公众对新休假方案的担心或不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示春节假日只是提前,却未增加,可能导致部分公众,尤其是那些异地工作的农民工、新移民,无法尽兴享受与家人团聚的欢乐;二是担心取消五一长假之后,唯一一个适于旅游的十一长假,更会出现交通、景点人满为患的灾难;其三则是认为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的三天短假,无法满足公众归乡祭扫或回家团聚的需要。
归纳这些担心,其共同的特点是对长假的留恋和对短假安排的不满。看来确如本报社评曾经分析的那样,公众虽然对黄金周制度多有不满,但在假日安排和生活节奏方面,却也对黄金周制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目前对短假安排的不满,其实更多地缘于对这种新安排的不适。
但值得指出的是,在上述所有担心或不满中,都有一个本来非常重要的因素未予考虑,那就是“拿”在每个劳动者自己手中的带薪年假。如11月7日本报社评曾经计算过的那样,每个在一家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这部分人应该占职工整体的大部),若集中使用最低5天的带薪年假,都可以在“借用”双休日的基础上,自由组合出一个最少7天甚至9天的长假。而若在新方案下计算,职工完全可以在五一或某个传统节日期间,自由组合出一个最少8天乃至10天的长假。无论是旅游或是回乡祭扫、团聚,这都是一个可以相对从容安排的假期。而两个长假、四个短假的公共假期,加上一个可以自由支配的5到15天的带薪年假,大多数职工都可以组合出自己满意的年度休假安排。
目前,带薪年假这一重要的自主调节因素,却基本没有纳入公众对休假制度的评价,使得公共休假制度的安排,可能面临着本来不必的众口难调的窘迫。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或许有两个,一是很多人对自己单位遵守国家法律、安排职工带薪年假根本不抱希望,二是很多人对带薪年假这一新生事物还没建立起概念和习惯。对前者,唯一可以寄予希望的,是国家在尊重劳动者基本人权的认识层面上,动用法律的强制力量,维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使各种成分、性质的用人单位,不敢以各种借口剥夺国家法律赋予职工的休息权。这也是本文题目强调“权利”的含义。至于后一种原因的解决则相对简单,只要劳动者真正“拿”到了可以自主支配的带薪年假,很快就会无师自通地学会自主安排自己的休假计划。而本文之所以将“意识”也列入题目,只是想借此表示,现代社会之“现代”属性之一,就是每个公民对自己生活的自由支配和自主安排。过去那种地一上冻便全村“猫冬”,或政府一声令下便全民休假的强制性安排,与这种自由和自主并不相符。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并逐渐强化自主安排自己生活的意识,并不仅限于休假和旅游。(张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