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推动规划环评立法并非环保总局扩权
战略(规划)环评已经成了抵制环境污染的重要法宝,但为何两年过去了,我国的《规划环评条例》立法迟迟没有进展?昨天,“战略(规划)环评在中国”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首次作出了回答———条例立法受阻主要源于有些部门和地方政府追求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不支持这项立法工作;有些部门和单位甚至以种种理由逃避开展规划环评的责任。
潘岳称,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尤其是火电行业。三年间,火电装机容量翻番,2006年底已经接近5亿千瓦,这使得我国现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已超过容量的一倍多,在世界排名第一。
与此同时,各地的经济发展均出现了严重的环保危机,而太湖蓝藻的集中暴发更说明了我国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出了环境容量。潘岳表示, “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源主要在于战略环评的缺失”。
潘岳说,尽管困难重重,规划环评工作还是取得了艰难进展:环保总局已将《规划环评条例》的送审稿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审定中。另外,规划环评的试点工作也在同期展开,环保总局决定先期选取内蒙古、新疆、大连、武汉等10个典型行政区作为规划环评试点。在此基础上,将战略环评或规划环评的政策在环渤海经济圈、成渝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海西经济区、黄河中上游能源富集地区推行,通过整体的环评规划来协调各个子项目的建设发展。
他表示,环保总局已经组建了一个由16位院士和23名教授组成的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他们将集中对以上区域进行研究,以引导产业布局与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一致。
此外,环保总局还将对铁路、石化、铝业、钢铁、煤化工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规划环评。
-名词解释·战略环评
战略环评是指对政策、规划或计划及其替代方案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规范的、系统的综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应用于负有公共责任的决策中。(记者夏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