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范围内的整治欠薪专项行动近日已悄然展开,将历时两个多月,以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为检查重点,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问题。(11月1日《新快报》)
年关将至,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又成了热门话题,笔者心里五味杂陈。欠薪的问题不仅劳动者心寒,各级政府与领导也感到头疼。各地出台了不少帮劳动者讨薪的政策措施,在政府与社会为劳动者积极讨薪,“欠薪单位人人喊打”的大背景下,为什么欠薪事件屡禁不止,跳楼秀,堵路秀,民工向市长求助,民工向老板邮寄贺卡讨薪之类的新闻层出不穷呢?
在笔者看来,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老板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因此,事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拖欠工资预防机制与监督机制十分必要。
从长远来看,从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劳动者权利的角度考虑,应该把整治欠薪变成制度常态,最终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之提供法律制度支撑,不能满足于年终算总账,以致陷入应景式、运动式执法的讨薪怪圈。如果政府建立了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长效机制,劳动者权利在平时得到了落实,根本不需要政府在年底集中整治欠薪。反之,整治风暴过后,欠薪的问题还会故态复萌。
文/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