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台上是人大常委会委员,市长和市民代表们坐在了台下。这样的会场安排,在以往各地方政府向人大的述职报告中可谓罕见,它是浙江省乐清市副市长们向人大常委会委员述职时的“别样安排”。更为不同的还在于,会议视频通过媒体同步向公众播出,相当于市长们直接面向公众。(11月1日《南方周末》)
据报道,从现在开始,乐清市政府官员必须一年三次(年初、年中、年尾)以这样的方式直接面对人大的考核,有关方面表示,明年三月的人大会上,人大拟将这一形式形成决议。这意味着,这一“看得见的民主”形式将有可能成为当地的一项常规制度。
这样一种民主形式安排,使人大履职透明化的同时,也相当于使官员直接和地方民众面对面。他们年初在会场上提出设想,就等于对公众承诺,面对公众年中、年末“虎视眈眈”的眼睛,他们会要求自己努力兑现,不敢懈怠。这对于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来说,也具有完全相同的监督、制约效果。众目睽睽,民众在那儿盯着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们的所作所为,它迫使代表和常委们认真履职,才能为选民所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权力均来源于人民的委托,这是我国的宪法基础。既然是这样的一种关系,那么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受到人民的监督,都必须对人民有所交代。权力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既是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止权力被滥用、防止权力腐败的制度性屏障。
任何国家在建立一个稳定有效的民主制度时,必须面对政治参与扩大的问题。如果制度建设超前于参与程度的时候,就会出现所谓的“形式主义”:空有一套制度的条文和框架,实际却是普遍的政治冷漠;而当民众的政治参与程度超过制度建设时,激情高涨的民众往往会以非理性的方式选择参与的舞台,其破坏力会大于建设性。乐清市“看得见的民主”成功的秘诀在于,将民众的参政议政热情纳入到了现有的民主制度轨道,从而形成了民众———人大———政府多赢的局面:民众的参与热情得到了释放,人大的威信和参政能力得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得以提升。
在这个三者互动的过程中,人们很容易达成共识:政府、人大、民众并不是彼此对立的存在,它们是一个互相依存且互相制约的关系,是真正的“矛盾的对立统一”。有这样的共识作基础,民主政治的推进会顺利得多,社会各界对于民主的信念也会更加稳定和坚强。
当然,对乐清“看得见的民主”,也还有可改进之处。比如,如何使类似的直接面对经常化,不仅仅是主要领导在年头、年中、年尾竞选、述职时,还有其他事关当地重大事项的问题讨论和决策上,也可以让市民通过旁听、收看直播等形式参与进来。不一定直接在会上发表言论,却可以让决策者感受到政治透明化带来的责任和压力。
而从更长远的道路上看,如何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更专职化,如何让民众更直接地影响、选择人大代表乃至地方主要官员的仕途命运,将比眼前民众通过观看直播之类的间接影响更有力,这也是民主制度建设必须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