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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正从接受道德的多元化,逐步转变为接受全球共同利益优先的观点。这种转变实际上使中国更容易接受做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概念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在各个领域日益融入国际社会,中国在世界上的自我形象正在从“受害的第三世界”国家向“负责任的大国”转变。随之而来的是,国际上对中国能否和如何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讨论方兴未艾。在那些持严谨态度的讨论者中,有两个观点值得关注:一个是英国学者罗斯玛丽·富特在其“中国的实力与负责任国家的观点”一文中所提出的什么样的国家可以被看作是负责任的国家;另一个是关于上述中国传统自我形象的成因。
按照富特的看法,当一群强大的国家承认它们有共同的利益,而且可以从这些共同利益中引出有限的共存规则,并且这些国家在维持国际规则的国际体制的运作方面显示了共同意愿,这就表明一个国际社会生成了。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际社会承认价值上的差别,但同时也承认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利益,而维护这些共同利益的国家,就是在世界上负责任的国家。
这个观点听起来言之成理,但是,如果富特对“负责任国家”的定义也被认为适用于冷战结束前的历史,那么中国人凭自己的历史经验恐难以接受,因为从国际体制在一战之后诞生起,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所谓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其实不过是西方列强的共同利益。
在1919年安排一战后国际和平秩序的巴黎和会上,中国无权对被战败国德国攫取的中国山东领土的特权说话;1951年在美英主持《旧金山对日合约》时,中国代表不仅被排除在外,而且《旧金山合约》中关于对战后台湾地位的说法,有意做含糊其词的表述,这是今天国际上“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直接根源;二战结束后成立的联合国,在1950年7月7日的安理会上,通过了组建联合国军入朝参战的决议,使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对朝鲜的入侵合法化,导致中美在朝鲜战争中的直接对抗。凡此种种,都造成了中国对所谓“国际社会”和国际体制的深刻猜疑。
1949年之后,以世界革命为己任的中国,确实扮演了所谓“共同利益”和支持这些“共同利益”的国际规则的挑战者的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至1971年才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形式上成为国际社会的正式成员。但是,真正的变化发生在1978年,当时中国领导人决定今后把实现四个现代化当作首要任务。此后,在国内放弃搞阶级斗争的同时,中国在国际上也放弃了对他国武装斗争的支持,并开始主动参与国际事务。
国际社会在冷战结束后确实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按照富特的说法,国际社会从接受道德的多元化,正在逐步转变为接受全球共同利益优先的观点,而这抬高了中国成为一个合格的负责任大国的门槛。然而,看似矛盾的是,当中国人认清国际体制的变化之后,这种转变实际上使它更容易接受做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概念,因为一个在全球化趋势下具有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特点的国际体制,较之西方主导下的国际体制不仅在情感上而且在道德上更容易让中国人接受。
第二个引人注目的西方学者的观点是,中国人原有的自我形象——个受害的第三世界国家,是教育灌输所造成的。西方学者中许多人注意到、而且往往为之困惑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曾经把周边国家和西方人统统看作“蛮族”的“中央帝国”的国民,且在历史上多次遭受“蛮族”灭国和统治的民族,偏偏对中国近代所遭受的西方列强的屈辱没齿难忘?
对于这个问题的初步解释至少可列出三个原因:一是历史上统治中国的“蛮族”最终都受到汉人的同化,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个是,正是由于中华民族历史上曾有过灿烂先进的文明成就,它在近代史上所遭受的屈辱才令其感到奇耻大辱;第三个原因的确与教育离不开,但也并非仅仅是起于教育,因为建国后的教育很大程度上承袭的是孙中山未竟的事业,即唤起民众,振兴中华。而要唤起民众,对于共产党来说,就不仅要进行阶级压迫的教育,而且必须要使他们意识到所遭受的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的屈辱,尤其是当面临最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之际。在这一中华民族争得解放的过程中,这种必须完成的觉醒最后凝聚成了这个民族近代以来的自我形象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文/周琪,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