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王效金、汪定国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有关报告,由安徽省选出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效金,因涉嫌违法犯罪,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由湖北省选出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湖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定国,因涉嫌严重违纪并触犯刑律,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
由福建省选出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福建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宋德福,因病于9月13日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记者吕诺、周婷玉)
附:汪定国、王效金资料(据中国人大网)
姓名 汪定国
代表团 湖北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籍贯 湖北黄冈
出生年月 1942.10
党派 中共
参加工作年月 1968.07
学历 大学本科
毕业院校 华中理工大学
所学专业 热能工程
姓名 王效金
代表团 安徽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籍贯 安徽亳州
出生年月 1949.03
党派 中共
参加工作年月 1968.10
学历 相当研究生
毕业院校 安徽省委党校
所学专业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