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王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姜恩柱、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分别报告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七百九十六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其中,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二百二十件,法律委员会审议二百一十八件,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一百三十一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一百二十三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六十六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三十一件,外事委员会审议三件,华侨委员会审议三件,民族委员会审议一件。
据了解,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明年三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提出报告,同时向未连任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作出反馈。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的关于城乡规划法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四部法律案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