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打印稿件
京石高速收费案市民败诉 法院认为收费有依据
2007年10月23日 06:39 来源:京华时报

    图为京石高速指示牌。2007年7月7日消息,北京市审计局的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认为,根据“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京石高速北京段应停止收费。不过,代表的建议并没有得到肯定的回复。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市民赵建磊认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不应在还完贷款后继续收取通行费,将该路经营者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通行费5元。昨天,丰台法院一审驳回了赵建磊的诉讼请求。

  今年7月9日,赵建磊在途经京石高速杜家坎出口时,交纳了5元的道路通行费。随后他从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了解到,这条由原北京市计委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利用养路费和贷款建成的公路,已于2000年12月之前偿还完贷款,截至2004年12月,该条高速路收取的过路费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赵建磊认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因此,作为已经收费期限届满的政府还贷公路,京石高速应停止收费。

  首发公司代理人称,2000年10月8日,该条公路的经营权被市政府授予首发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7条针对的是“政府还贷公路”,但现在的京石高速并非“政府还贷公路”,应为“授权经营路”,因此不适用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赵建磊的代理律师认为,法律规定收费公路只有“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两种,不存在“授权经营路”。按照《公路法》的规定,政府还贷公路要变更为经营性公路,只能通过有偿转让,但现在政府是将京石高速的经营权无偿授予了首发公司,所以,只能说京石高速的经营主体变了,性质并没变,仍然是政府还贷公路。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赵建磊使用了首发公司经营管理的道路,因此他应当支付通行的对价,即通行费。对于赵建磊认为京石高速应当终止收费的理由,法院认为,截至目前,首发公司收取通行费有政府许可的依据,因此,首发公司享有收费的权利。如果赵建磊对首发公司收费依据的合法性、正当性有异议,他可通过其它方式解决。据此,法院驳回了赵建磊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赵建磊表示会上诉。“这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赵建磊说,“毕竟一场官司很难改变一直以来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情。”但他坚信自己的起诉是有道理的。(记者裴晓兰)


编辑:闻育旻】
相关报道
·司机告京石高速公路收费不合理案诉讼请求被驳
·贷款已还清 司机告京石高速公路收费无据案开庭
·京石高速收费被诉追踪:公司收费称经市政府授权
·京石高速超期收费和出具无效发票诉讼案下月开庭
·北京新条例能终止京石高速收费吗?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日关注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