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黄河湿地擅自开发旅游项目,可能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正在审查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程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捡拾鸟蛋等行为,都将被禁止。
未经批准在保护区内开展参观、旅游等开发利用活动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您可以登录郑州市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zhengzhou.gov.cn/fazhixxw/)查阅办法全文,如果有什么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10月27日前反馈到郑州市政府法制局。
传真:0371-67446680,电子信箱:fzfg@zhengzhou.gov.cn (记者 肖海丽 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