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恒产者有恒心,增加百姓的财产性收入,是增加中产数量的必由之路。如何让更多公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制度层面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除了工资,国家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国家统计局官员表示,我国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所占比例较小,在2%左右,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为区区240多元。
这几年,人们已经从股市、楼市的增值效应中,领略了财产性收入的魅力,有人甚至断言中国已进入“理财时代”。财产性收入虽然在目前我国国民收入中比重很小,但它的发展潜力非常巨大。如何让更多公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制度层面上有许多工作可做:
创新金融管理体系,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强化对现有投资理财渠道的监管以及交易方式的规范。当下,小股东的利益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缺乏集团诉讼等民事赔偿机制,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尚未建立起来。同时,中国股市仍然没有完全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体系,没有一家海外公司要求到A股市场来上市。而除了创造条件让中国百姓拥有更多的金融产品,通过金融体系创新,让百姓拥有并创造出更多的金融工具,也是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的题中之义。
进一步加大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比如,针对市中心的一些危旧房地区,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近日表示,北京将采取新的修缮、改善和疏解的新模式,就地解决大多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今后,“一些大拆大建、中心城区居民拆迁后只能外迁的状况可望改变”。类似的做法值得期待。
进一步明晰产权,并且让它们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广泛交易流动的金融资产。这样,原来死的、不能动的财富,就转变成了可以再生更多价值的活的资本。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股市和楼市。1998年开启的住房按揭贷款让土地使用权、让个人未来收入资本化,流动起来的土地使用权成了极有价值的资本。这些年因房地产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土地使用权的大幅度升值、人们普遍感觉到的财富效应,都是具体见证。这就像没有上市的公司价值可能只等于它的净资产,而在公司股权上市交易、流动起来之后,公司的市值可能变成了其净资产的数倍甚至十倍,是其净利润的数十倍。
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占全国土地和私人住宅绝大多数份额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住宅,至今还不能抵押、不能自由上市流转。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平均每天大约有53个村落从地图上消失。由于不能自由流转,其中大量土地和房屋长年荒废,影响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有恒产者有恒心,增加百姓的财产性收入,是增加中产数量,进而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必由之路。(童大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