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多元的手术费给报销了800多元。”拿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单的贵州省赤水市天台乡农民胡生惠乐呵呵地说:“这抵得上卖一头猪的价喽!”胡生惠明显感觉到,这几年,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是多”,娃子上学免费了,自己种田不交税了,农民也可以接受免费技术培训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让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
共享发展成果:奠定和谐之基
2002年,桂林市秀峰区居民赵丽萍一家陷入了“黑暗”,丈夫病逝,两个女儿,一个刚考上大学,另一个还在念中学。为了生计,她一个人打3份工,尽管有好心人的帮助,但生活仍异常艰难。2006年,小女儿考入北京一所重点大学,作为秀峰区的困难户,她得到了区政府的救助。
2006年,秀峰区从财政拿出8.6万元,为271名家境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这一年,桂林市12个县区,投放资金1.06亿元,为23.6万名困难者提供了帮助,包括城镇低保户、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困难群众。
为特困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只是发展成果共享的体现之一。桂林市的变化也是全国各地变化的一个缩影。几年来,人们越来越强烈的一个感受是:困难群体的生存权益日益受到重视;政府执政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从强调经济增长向重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政府财政向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倾斜,并显示出由过去的随机性向制度化转变。
中国的经济增长和财富积累有目共睹。然而,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一些问题开始陆续显现: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住房、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短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状况不容乐观,等等。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发展本身,而且对社会和谐带来危害。
如果说,过去我们更多注重的是如何做大“蛋糕”,那么在“蛋糕”做到一定程度后,如何让全体人民共享,成为新的历史课题。
几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地感受到从中央到地方惠民政策的实施。乡村道路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网改造工程等,改善了亿万农民的生活、生产条件;针对城市和部分农村出台的低保制度,为众多困难群众解除了后顾之忧;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大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铺开,到2006年底,已为全国1451个县(市、区)4.1亿农民撑起保护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和对困难家庭学生的课本、寄宿补贴,使得西部和部分中部地区共5200万学生受益,今年还惠及全国1.5亿中小学生;而废除农业税,实施农业补贴,更成为亿万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更加注重公平:体现和谐之魂
2006年,在教育领域,有两条关于“公平”的新闻备受人们关注:其一,当年秋季开学,沈阳市城区254所中小学1977名教师进行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流动,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弱质学校流动,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沈阳市打算通过3年~6年的优质资源大流动,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生源均衡配置;其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在全国“两会”上透露,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将按全国各省(区、市)人口比例确定。他表示,对生源质量的追求绝不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
除了教育公平,各地政府还普遍加大了进城农民工在就业、劳动保险、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不少城市废除了在就业上“先本地后外地”的歧视做法,自觉接纳外来人口;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在北京市推出了方便农民工看病的“农民工医院”;深圳市为长期在该市工作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农民工在城市“变身生根”。而广西等10多个省(区、市)相继依法制订的交通事故“城乡同命同价”的规定,无疑是对“生命平等”理念的彰显。
此外,国家近年来陆续制订措施,抑制垄断行业高薪,规范国企改革中管理层持股行为,在市场调控中强调住房基本属性,无不显示着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追求。
2007年4月1日,重庆市民吴苹在拆迁协议上签下了名字,她的丈夫第二天走出了坚守15天的被拆迁房。在物权法获得通过的背景下,这个引人关注的“最牛钉子户”事件,以协商方式画上句号。这有着十分特殊的意义:吴苹作为自然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在法律平台上的平等谈判,表明中国城市拆迁更加注重公民的权利平等,而这恰恰是社会和谐的要求和体现。
拓宽民主渠道:唱响和谐之曲
2007年5月30日,厦门市一位副市长宣布,缓建“海沧PX项目”。据有关资料,“海沧PX项目”投资108亿元,每年能为该市带来800亿元产值。但这样一个“经济效益巨大”的项目,因为潜在的环境影响,受到专家的质疑并引发巨大的民意压力。厦门市政府缓建的决定,正是对这种强烈的民意诉求的正面回应。
有论者谓,和谐两字,一“口”一“言”,一是加快发展,丰衣足食;二是推进民主,广开言路。从这一角度,厦门市政府的举措,显然是一种明智之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尊重民意表达,疏通诉求渠道,正视社会舆情,形成良性互动,正成为各级政府的探索和尝试。
互联网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近年来,物权法、就业促进法出台前都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大量网民通过互联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国家的政务活动,特别是每年“两会”,通过网络征求民意已成为一种常态。这种做法也成为不少地方推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工作方式。
民主推动和谐。2007年5月14日,江苏省海安县,一位95岁的老人因为宅基地纠纷,将海安县政府告上了法庭。人们发现,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平静地坐在被告席上。而单晓鸣的前任2004年在一起行政许可官司中,也曾坐到了被告席。从那以后的3年内,海安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已超过70%。可以想象,当一个在传统观念中被视为“父母官”的县长坐在行政诉讼案的被告席上,传达出来的除了对法律的尊重,更重要的是一种官民平等的民主。这样的民主,无疑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记者 梁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