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常州一处住宅小区工地上,安徽肥西农民工周自海掏出自己的湖蓝色小本——《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与所在公司《考勤表》核对的结果是“没有任何误差”。
周自海是名木工,来江苏已五六年了。他说,每个班干下来,都有带班的劳动班长签字和他本人的签字,“干了多少活清清楚楚”,“心里踏实”,“万一有事(欠薪或发生劳动争议),就可以(把《计酬手册》)拿出来。”
江苏是农民工重要流入地,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居多。据江苏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曹炳泰介绍,在江苏务工的300万农民工中,像小周这样拥有《计酬手册》的已有250万人。
前些年,农民工工资拖欠呈复杂化的趋势,少数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了,也因为建筑工程多次分包,用工混乱,难以确定责任主体。在清欠过程中,工资单不在农民工手里,用人单位又不愿拿出清单,或提供假证据,农民工难以提供单位欠薪的有效凭证。
举证难,已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障碍,同时也给信访部门解决拖欠纠纷带来困难。
在总结常州经验的基础上,去年4月下旬,江苏省建设厅、劳动保障厅、总工会联合在建筑领域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旨在“破解农民工维权举证难题,建立健全防止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在常州,农民工说,领用这种手册,不需任何费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士说,这种手册只发给具有资质的法人企业,禁止不具有资质的企业和包工头领用和分发手册。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给农民工发放和填写计酬手册,发生劳动争议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否则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按照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数额或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以有利于农民工的原则计算确定。
小周所在的江苏淮安一家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支部书记陈恒海说,这本手册带来了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此打工的,都是一些经常与他们有劳务合作、有一定手艺的人。有了这本手册,就使得他们不致出现因临时到社会上招人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不能适应他们的管理而拔腿走人的问题。
常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说,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的推行,“对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威慑效果”。企业依法用工、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意识得到了增强。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说,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推行以来,“全省实行劳动计酬手册的建筑企业,还没有发生一起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投诉事件”。
该办公室也承认,去年年底该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被查的156个工程项目中,有7个未实行这一制度,有40%左右的被查工地未将这种手册发给农民工本人保管,有的内容填写不全、记录不规范。目前,他们正督促各地全面执行该制度。(记者戴袁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