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日前,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交通部制定的《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省际互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在已开展的省内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开展互查工作。
据了解,8月17日,交通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自查工作已于9月10日前完成。为检查自查情况,总结和交流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通部决定组织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部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开展省际互查工作。
交通部要求检查单位主动与被检单位联系,确定具体检查时间。交通部专家委员会将派桥梁方面的专家参与相关省份组成的检查组,并重点对特大危桥的改造方案和桥梁安全开展技术咨询。
按照《方案》,对在建项目重点检查长大隧道、跨江跨海大桥、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以及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隧道,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实体工程质量、工程原材料和施工工艺等;对在用桥梁重点检查桥梁日常养护情况,检查桥梁养护管理职责划分、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执行情况、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养护工程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危桥监控和应急管理等。由检查省份组成检查组对受检省份组织开展省际互查工作,专家抽查将结合省际互查同步开展。
交通部同时强调,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特别是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要全面部署,严防死守,切实做好值班和监管工作,确保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生产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