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向公众道歉。”不久前,中国的经济特区深圳市政府通过了《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
根据这一制度,“严重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这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对行政责任体系的完善。”长期致力于中国法治政府课题研究的清华大学法学专家于安评论说。
深圳市政府推出的新举措,是中国政府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进行行政改革的一个缩影。
一些地方政府的效能低下,困扰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决策前拍脑袋,决策中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老百姓曾将这些行为揶揄为“三拍”决策,包含了对部分不向人民负责、官僚主义习气严重的政府官员的批评。
不论是碌碌无为的庸官,还是贪赃枉法的贪官,都为人们深恶痛绝,他们给经济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
本届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大医治“官场病”力度,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媒体上,人们不难看到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等的报道。
截至2007年8月底,本届政府共向最高立法机关提交法律议案33件,制定行政法规126件。其中,国务院于今年4月5日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舆论称,这有利于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早在2003年3月,新一届中央政府组成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提出,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2004年3月5日,温家宝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17天后,中国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这一纲领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政府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说。
近年来一个显见的变化是,在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政府进一步扩大了公众的参与范围。比如,“听证会”这一制度被引入政府立法中。仅在2006年一年,29个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45个部门就举行了101次立法听证会、1579次论证会,邀请各行各业的人士发表意见。
以前,很多行政法规都是关着门制定的,现在,不少草案被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比如,殡葬管理条理修订草案公布后的短短20天,就收到社会各界来信来函1000件、建议12000余条。
一些立法项目还邀请外国专家、企业以及国际组织的代表对草案进行论证。比如,在反垄断法起草过程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反垄断立法国际研讨会,来自美国、欧盟等十多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哪怕办一件小事也要盖很多公章,曾使很多投资者叫苦不迭。本届政府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以来,58个国务院部门和31个省级政府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两万多项,取消近九千项。
目前,中国80%以上的市县政府都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的专门规定,建立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社会公示及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
“政府管理方式也正在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转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汪玉凯表示。不过,舆论认为要深入解决中国行政体系运作中的诸多令人头痛的问题,还需要许多时日。
中国政府因此要求各级官员树立法律意识。在陕西咸阳,公务员不论职位大小,年年都要定期学习新“出炉”的法律知识,参加每年至少一轮的法律测试。中共咸阳市委官员谢敏经常翻阅由市司法局编纂的法律读本,对于他来说,这些不仅是应试的教材,更对开展实际工作有帮助。(记者 田雨 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