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2日电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21日与部分媒体见面并接受了采访。
以下是中国外交部网站刊载的有关答问的主要内容:
问:从八国峰会到亚太经合组织第15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中心议题之一。目前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焦点问题主要是什么,能否请你作一解读?
答:近来,气候变化问题在国际关系中不断升温,成为各种国际会议的核心议题,其中的焦点问题是如何对2012年后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做出安排。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文件。《公约》确立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求发达国家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此基础上,《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规定了2008-2012年间的量化减排指标。
随着2008年的临近,如何确定2012年后的减排安排,已逐渐提上议事日程。考虑到:发达国家长期历史排放造成了今天的气候变化;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目前仍呈增长趋势,2004年比1990年增长了11%;发达国家当前人均排放仍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2004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为16.1吨,而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仅4.2吨,几乎是发展中国家的四倍。因此,2012年后安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公约》和《议定书》所确立的原则,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确定发达国家继续履行率先减排的义务,并确定相关减排指标。
问:胡锦涛主席在悉尼详细阐述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时说,气候变化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我认为胡锦涛主席的这个提法切中了问题的实质。一、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工业革命过程中长期大量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气候变化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二、气候变化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如果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不发展,贫困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就没有应对气候变化的物质基础,也没有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三、处理好了气候变化问题又能进一步促进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气候变化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
问: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有何基本立场和主张?
答: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成立了以温家宝总理为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和唐家璇国务委员为副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已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采取了大量措施,包括:一、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至2005年间,中国累计节约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18亿吨二氧化碳。同期中国以年均5.6%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支持了国民经济年均10.2%的增长速度。中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和2010年单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的目标,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还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重点领域的减缓和适应的措施和具体目标。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并将继续不懈努力。
尽管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大量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但其影响波及全球,关系到各国的发展,人类的生存和地球的未来,需要国际社会广泛合作,共同应对。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有以下基本立场和主张:
一是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排;
二是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应通过提高能效、节能、发展可再生能源、植树造林等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是要充分发挥技术的核心作用,应建立有效的技术合作机制,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的研发、应用与转让;应消除技术合作中的障碍,为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提供激励措施;应建立国际技术合作基金,使发展中国家买得起、用得上先进技术;
四是要妥善处理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脆弱,发展水平比较低,基础设施薄弱,容易遭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提高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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