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云南省交通厅前副厅长胡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通过受贿积累起来的4000多万元财富,也被清缴一空,收归国库。
20天后,昆明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下称昆明城投公司)原总经理陈正贵,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在以胡星为中心的一系列行贿案件中,陈正贵是第一个坐到被告席上的行贿者。1997年至1999年间,胡星任昆明城投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时,陈正贵是该公司副总经理。为了搞好与胡星的关系,以便日后升迁,陈正贵先后三次向胡星行贿共计30万元。
与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深圳安远)的陈族远相比,陈正贵的行贿金额只是“小巫见大巫”。
据昆明中院确认的事实,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向胡星行贿3200万元,创造了当今中国的行贿金额之最。当地媒体《云南法制报》在对此事进行报道时,援引民间说法,将陈戏称为“行贿状元”。
陈族远的动向因此备受社会关注。
8月上旬胡星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曾有消息透露,法院将对涉嫌行贿的12家单位及个人责任人进行审判。但在这些即将受到法律惩处的责任人当中,是否包含“行贿状元”陈族远,目前尚不得而知。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此间在昆明多方查证陈族远的消息,但省市办案机关均对此讳莫如深。
当地一名消息人士透露,云南方面将陈族远巨额行贿行为公诸于世后,引起了陈氏利益攸关方的不满,针对陈族远的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9月12日上午11点半,本报记者致电深圳安远,一名接线小姐两次将电话转到陈族远办公室,两次传来的都是“嘟嘟”的忙音。
“陈总不在,”接线小姐随后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可能出差去了。”
陈族远的行贿行为,发生在深圳安远投资建设昆明市东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下称东连接线)中。
大项目里的官商交易
东连接线是昆明市政府在城市交通建设领域里的一个大动作。这条高速公路按照双向六车道的标准设计建设,主干线全长25.482公里。
有关资料显示,昆明市政府1999年提出建设东连接线的方案后,具有官方背景的昆明城投公司受政府委托,于次年开始代表政府在各种大型招商会上引资。胡星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
在1年多的时间里,昆明城投公司先后与云南电力集团、中美总商会、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深圳天健集团等多家投资商进行了接触,但是,昆明市东连接线建设项目最终花落深圳安远。
深圳安远的出现是在2001年7月。经国家西部开发办的介绍,深圳安远当年向昆明市委、政府递交了投资意向请示报告。这份报告获得了昆明市委的重视,有关领导曾批示,要求政府及昆明城投公司主动积极与深圳安远商谈。
此后,一切进展顺利。2002年6月8日,在昆明市第十届昆交会上,深圳安远、香港同诚科技公司与昆明城投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三家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负责东连接线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管理。两个月后,该公司获批正式注册成立。
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在新成立的合资公司中出任总经理。
胡星案发后的供述表明,深圳安远能够顺利获得东连接线的建设项目,与隐藏在该项目背后的巨大腐败难脱干系。
记者拿到的一份官方资料显示,在深圳安远最终获得东连接线建设项目之前,已升任昆明市副市长的胡星,经昆明城投公司总经理陈正贵引荐,认识了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
胡星此后多次以项目分管领导的身份,带队亲赴深圳,对深圳安远进行考察,并与陈族远进行了多次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胡星对陈族远说:“你不了解昆明,你投资那么大的项目,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你拿两三个亿出来打点都不算过分,先拿几千万出来。”
同一份资料显示,陈族远对胡星的要求给予了积极回应。陈向胡星表示:“领导,你给我这次投资机会是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会感谢你对我的信任,项目做好后,会对你按一定比例表示谢意。”
在昆明市东连接线项目开工不久后的2003年底,陈族远兑现了他对胡星的承诺。
在间隔大约1个月时间的两个周末,胡星两次乘坐飞机从昆明赶到深圳,先后在深圳市圣庭苑酒店停车场收受陈族远送上的1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这些钱全部是现金,用纸箱装着,每次都是用越野车来拉,每次都塞了满满一车。”一名接近胡星专案组的消息人士说。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