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民日前说:“据我们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是200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香港《大公报》发表文章指出,逃往境外的贪官究竟是多少,这一直是一个没准的数字。显然,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应当承担起外逃贪官“进、销、存”台帐的的职能,使我们对反腐败的形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文章表示,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是“网上的数字”,但并不是网友估算的,而是也来自权威部门。早在2001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就曾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当天,新华社播发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那么,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有多少潜逃出境?这个数字没有提供。
今年2月,公安部和国家审计署联合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八百人左右,缉捕到位的有320人。今年3月27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司法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的职务犯罪中,从1998年至今携款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还有300多名。
数据显示,我国2003年到2005年共抓获在逃贪官1913人。而截至200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共有4000多人。这就是说,近两年逃跑的贪官其实就多于被抓获的贪官。这当然是在逃总数,并非专指外逃,但道理显然是相同的。
文章表示,外逃贪官没有一个准数,是因为我们“数出多门”。作者分析,公安部门只知道在侦查阶段外逃者,而检察机关知道的是起诉阶段外逃者,审计部门掌握的外逃数则是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至于案未发就外逃,司法机关可能还不知道呢。因此,全国应该有一个权威机构汇总外逃贪官的数字,建立起外逃贪官“进、销、存”台帐,使我们对反腐败的形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显然,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应当承担起这样的职能。(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