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恢复渭南市城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今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了“流域限批”,渭南市因存在大量落后产能、结构性污染突出列入其中。为此,渭南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成立了市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制定并印发了《环境整改工作方案》,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小企业的关闭力度和进度,全市齐动员、抓整治、促整改。并组成6个督查小组进驻各县市区跟踪督查,经过50多个日夜的奋战,环境整改终于取得了充分肯定,国家环保总局最终解除了对渭南的“流域限批”。
另悉,9月4日至5日,省环保局会同国家环保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韩城市“区域限批”后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后认为,韩城整改工作总体达到了省环保局关于“区域限批”的整改要求。9月7日,省环保局决定恢复韩城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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