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李保东大使13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上说,中国一贯重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高专办)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将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与高专办发展合作关系,并一如既往地支持高专办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当天审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人权高专)路易丝•阿伯所做的2006年年度报告。李保东在发言中对高专办过去一年为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工作提供的高质量技术合作和后勤服务表示赞赏。
李保东说,根据年度报告,高专办共设立了47个国家、区域或次区域机构,并向一些和平建设援助团派驻人权顾问。这些驻地机构和代表主要设在发展中国家。中方赞赏高专办对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关心以及给予的技术支持,希望高专办能以全球性、更开阔、更平衡的视角,同等关注南方与北方的人权状况。
李保东指出,人权高专为矫正地区代表性不足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高专办大规模扩大编制的有利条件下,这些措施并未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高专办应彻底梳理和改革招聘体制,从根本上革除阻碍发展中国家人员应聘的制度和非制度障碍,并为增加亚非地区的代表性建立长效机制。
关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李保东强调,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大会60/251号决议赋予人权理事会的重要使命。为了保证提供的报告和审议的高质量和严肃性,许多国家认为应给予首批接受定期普遍审议国家充分的准备时间。
李保东说,根据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通过的建章立制文件,高专办将编撰其他人权机制和非政府组织的报告。本次会议即将通过的普遍定期审议指导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高专办编撰报告。中方希望高专办提供的报告能公正、客观、平衡反映接受审议国家在人权领域的成绩和挑战,为审议创造对话与合作的气氛发挥建设性作用。
10日召开的为期三周的人权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主要讨论有关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实施问题和指导原则,评估人权特别机制,解决建章立制中的未决问题,确定从2008年起接受普遍定期审议国家的排序。(记者杨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