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明说:“据我们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是200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王利明是在9月7日举行的全国百强县(市)检察长论坛上做如此澄清的。(《新快报》9月11日)
不久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我国检察机关与公安、边防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追捕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有关机构还公布了被缉拿归案的卢万里、余振东等7名外逃贪官名单。然而,笔者注意到,网友对如此“成效”并不买账。有的网友认为,抓回来的外逃贪官只是“九牛一毛”、“冰山一角”;有的则质疑,“没抓回来的是否也应该公布一下?”反贪总局负责人如今公布的外逃贪官的“统计数字”,似乎正好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然而,我们不难发现,高检院的统计数字只是“一家之言”而已。去年7月,有媒体报道说,中国有关部门掌握的最新情况显示,目前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在800人左右,涉案金额近700亿元;而同时有媒体报道说,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该数据来自2004年8月媒体对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的报道。在2004年5月,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却公布,我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在前年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曾有几位分别来自银行界、建筑领域、交通部门和电力行业的委员相互“揭短”,因哪家行业“外逃贪官”“最多”“最大”而引发了一场“舌战”,虽然彼此互不服气,但终因拿不出“权威”数据而不了了之。
这种情形用一个形象的说法,就是“鸡说鸡话、鸭说鸭话”,本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各部门总是“说”不到一起。这让人很难理解,也完全是不应该的。目前,加紧与各国签署引渡条约,借各国之力缉逃,已成为中国政府的现实选择,但贪官外逃后再去谋求“引渡”合作,毕竟是一种高成本的反腐行为,把希望寄托在仰人鼻息的“遣返”上,终究还是个不得已的“下策”。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把贪官外逃的情况摸清,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从而找到解决贪官外逃问题的治本之策。摸清外逃贪官“底数”、掌握其规律,难道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吗?(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