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省部级干部腐败案有8件,一些公司企业也加入行贿者的行列,出现‘公贿’现象。”在9月7日全国百强县(市)检察长论坛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负责人透露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态势依然不容乐观,国家公职人员犯罪增长势头不减。目前,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六大特点。
一是涉案金额持续上升。2004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逐步增多,2006年比2003年增加近一倍。随着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意识的增强,一些公司、企业加入行贿者的行列,出现了“公贿”现象,贿赂犯罪呈内在加速发展趋势。
二是体制转轨带来职务犯罪热点领域的变化。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资源供求矛盾突出,与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领域,成为行贿者的集中目标。资金项目审批立项、配额分配,公司上市调配审批、交通管理、房地产市场和工程建设发包领域,证券、期货市场等,逐渐成为贿赂犯罪重点区域。
三是职务犯罪领域相互交织,窝串案增多。由于各项机制的逐步健全和权力细化,为促成一件事,行贿人需要向多层关卡人员上下打点,造成窝串案增多。
四是犯罪分子打着公开合法的旗号掩盖犯罪事实,掩盖受贿实质。如表面以借贷为名,实为有借不还。还有人在职时办事,退位之后再收钱。非职务时期的贿赂成为一个新现象。最近,中纪委出台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
五是罪犯级别越来越高。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全国检察机关查处县处级公职人员贪污受贿人数明显上升。近几年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明显增多,2003年5件,2004年6件,2005年9件,2006年8件。
六是贿赂犯罪呈跨国化趋势。一方面,贿赂是全球性的问题,一些跨国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向投资地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另一方面,贪官外逃现象,给国家财产流失带来巨大影响。由于我国与一些国家没有司法协助协定,不仅影响惩治职务犯罪的整体效果,也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记者钱贤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