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与政府的两笔账
“双放弃”中的农民与政府,彼此都有笔明确的账。
郭启云一家四口人,共承包有4亩多地。住房的宅基地按人平两分地算,也有8分地。
土地补偿,温江区规定:“农民应得土地补偿,按所在村组的宅基地、林盘地、承包地、自留地人均面积应补偿额计算。农户的宅基地和林盘地上的附着物,在实施搬迁时根据协议锁定数额进行补偿;自留地和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在实施搬迁以前,由农户耕种经营,在实施搬迁时,由农户自行处理,政府不再予以补偿。”
按照和村集体的协议,郭启云家能拿到的现金收入为:承包地补偿,每亩地24000元,村集体一分不留,全归个人;宅基地,能够拿到近一万元。这一共就能拿到十多万。
而另外一个收入是预期的社保。郭启云刚好六十岁。搬入大同上郡之后,一次性缴纳9100元后,每个月他能够拿到210元(最近听说又涨了)。以活到80岁计,20年,他能够拿到近六万元。另外搬入的头三年,每个月家人平均还有20元的水、电、气费用补贴(共五年,后两年减半)。
零零星星的算起来,“双放弃”一项,他的收入能够达到近20万。
而支出同样是定量的。最大的支出在买房。按照规定,经审核批准的“双放弃”户,可按政府规划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购买集中居住区的定向安置房居住。定向安置房按3种标准作价购买:人均35平方米以内按入住居住区的安置价购买,人均35平方米至45平方米按成本价购买,人均超过45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温江区农村发展局局长王旭昆说,按照初步核算,安置价大致在320~350元/平米之间,而成本价,大概在700~800元/平米,市场价,在大同上郡这样的地方,则达到1200元/平米。
郭启云按安置价买一套房,四口人就是100多平米,需要花掉四万多。
而没有了土地,每个月的生活费便要体现为现金支出。四口人,每个月怎么也得三四百元。
这些收入与支出总体核算下来,按照郭启云的计算,大体上是略有节余。
但是,相比农耕劳作的辛苦,到城里不仅相对清闲,而且工作机会也多得多。郭启云和老伴在家,儿子成家了在外打工,田地基本上就属于忙得过来就忙,忙不过来就放在那里的状态。一年下来,一亩地还到不了1000元的收入。
假如不搬,那就意味着他的将来所能依靠的,惟有儿子。郭启云非常清楚,在孝道日衰的乡土社会,这一点并不能得到保障。更何况儿子要在外面打工谋生。
因此对郭启云这样的农民来说,这笔账算来是划算的。
同样划算的还有地方政府。
据悉,首批1000多户共放弃耕地近3700亩,放弃宅基地1000多亩,扣除建房用地后可节约出可置换使用的宅基地900多亩。
这些地在被集中之后,通过政府一系列的运作,有的直接成为国有土地(规划区内的一些宅基地),有的被转换进入国有土地储备,有的继续保持集体性质,经整理后形成规模。
纳入国有土地可出让的部分,在短期内就将产生巨大的收益。按照王旭昆的计算,原本最多25000元/亩的集体土地,在转入国有后,经过一系列的置换,出让拍卖时,每亩至少能拍到100万元以上。
天香路社区党支部书记王世军告诉记者,早在两年以前,天乡路社区所在的一处还比较偏僻的土地,每亩的拍卖价就高达70万元。而在两年之后,这里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环境更为优美,而且周边旅游业也都发展起来了。
“现在一亩地拍卖至少在150万元以上。”他说。这一结论和王旭昆所言相差无几。王旭昆的估计范围在100万~200万元/亩之间。
而且,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土地的升值空间还很大。其间政府的收益可想而知。
再加上无法转换为国有土地的那些耕地,经过整理成规模后,承包出去,还有一定的收益。
据温江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公布的计算,政府前期对“双放弃”的每个人补偿高达12万元。但是,预期的收益将远远大于支出,而且这种预期的实现,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下,变得越来越现实。
而“双放弃”前期的搬迁、社保等等,“相当于是政府用现金来‘收购’农民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王旭昆说,“政府买的是土地的预期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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