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根本
引入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其实在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中就确立了,但目前在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中,法人治理制度普遍不能建立。
为稳步推行改革,深圳对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在3年过渡期内给予财政、社保等政策支持。尽管如此,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仍私下议论:虽然个人待遇没受影响,但编制“由政转企”等变化,让人一时难以适应。
深圳市政府此次推出的改革实施意见有5项,包括“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行法定机构管理运行模式试点”、“事业单位从行政级别管理转为职位职级管理和绩效管理”、“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模式改革”、“深化市政公园管理体制改革”等。
分管此项改革的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岭认为,在这些实施方案中,最根本的是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行模式的改革,“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运行的游戏规则。”
据介绍,深圳将通过第二步改革,在事业单位中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形成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三权分立”。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的理事会行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权;由行政执行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的管理层,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工作;职工大会决定事业单位的重大事项,全体职工2/3以上通过后方可提交理事会审议。
秦群力说,这种法人治理结构意味着“事业单位所有权与运营权的分离”。
深圳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明确,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新设事业单位不再确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职位职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聘任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对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试点给予用人自主权,实行多样的资金筹措模式;对事业单位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
改革的目标
加强社会公共服务
如果说去年推行的“分类改革”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解决了事业单位“提供什么服务”和“提供多少服务”的问题,那么,此次推出的5项改革方案,将构建全新的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构架、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解决“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深圳市城管局过去直接管理着24个园林绿化系统单位,人员编制合计873名,机构设置一直沿用“建一个公园成立一个管理处”的旧模式。“分类改革”后,深圳成立“公园管理中心”,作为市城管局下属从事监管的事业单位。现有市政类公园事业单位全部撤销,人事上采取合同制职员或临聘人员,财政供给上取消按单位、按编制核拨经费的传统方式,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园”,根据日常养护、节庆活动、基础建设等工作任务,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秦群力说,在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深圳都将实行“购买服务”,原来由政府直接经办、为社会和市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外包”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投入效率。
南岭认为,这项改革与其说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如说是整个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市民的理解。
专家们特别指出,深圳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事业单位成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主体,从机制上建立起一种全新运行模式,使事业单位在本质上区别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从而改变政府“管事业、包办事业”的旧格局。(记者胡谋)
观念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不容忽视
深圳此次公布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是在“深水区”的“试水”。
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取消行政级别,政府招标采购公共服务……这些都是颇具看点的改革措施。利用市场机制来配置公共服务,可以改变事业单位旧有的行政机关化顽疾。把非公共服务推向市场,精简了事业单位,给政府自身减了负,这将明显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与此同时,改革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减少权力寻租行为,减轻因此带来的社会资源配置扭曲。
改革前景值得期待,但可能遇到的困难也不容忽视,观念问题和制度性障碍将是最大困难。长期以来,很多事业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手脚”和“办事员”,改革将一些事业单位剥离行政系统,打破了一部分人的“铁饭碗”,触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显然会遇到阻力和压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许正中
本报记者 肖潘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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