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9月3日在第一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说:
我们的统计数据表明,人民法院每年审理、执行的近800万件案件,绝大多数是公正的,但是这种审判结果的公正并没有必然地转化为社会公信,这里的原因很复杂。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和认识,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对个案的评判上,司法公正不一定会成为新闻,司法不公一定会成为新闻。审判工作有其内在的规律,司法要讲程序,当事人往往只注重结果。司法要查明的是有证据支持的法律事实,而有的当事人却不能及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有的不了解司法程序,过了诉讼时效才来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有时甚至会出现看似“有理”却因“无据”打不赢官司的现象。
在很多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说,寻求司法解决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之后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其愿望和要求一旦不能完全满足,不仅输了的会说司法不公,赢了的也可能会说司法不公,甚至对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也会责怪法院执行不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司法公正的最好方式。尽管司法实践中的腐败和不公是个别的,影响却是恶劣的。消除这种影响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去感受,去见证。人民陪审员以普通民众的经验判断事实,以传统朴素的伦理道德阐述法律,使胜诉的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支持,使败诉的明白为什么会输掉官司,可能会更有可信度,更有亲和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对人民陪审员来说,一次陪审经历,胜过十次法治宣传,通过与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从而减少公众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国外有学者将陪审制度比喻为能“化解敌意和疑虑的避雷针”,国内有学者将陪审制度比喻为“免费的法治教育学校”,都是不无道理的。(刘晓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