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上午,受惠州市政府委托,惠州市审计局局长罗伟谊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关于2006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报告披露,2006年9月~2007年7月,惠州市审计局重点开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九大领域资金、项目的审计,共审计(调查)项目68项,涉及单位233个,查出违规金额2.05亿元,应交财政2080.34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金额3168.24万元,拟移送案件线索2宗。
报告完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审议意见,以2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报告。
财政预算部分 21个单位追加8111万元
审计部门审计21个单位发现追加总额8111万元,占年初财政批复预算的46.74%,其中经常性经费追加2815万元,专项经费追加5296万元,追加比例最高的单位预算追加数占预算数的169%。这种做法容易产生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四大节日”补贴等可预见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全部通过追加预算解决;有些项目年初预算不够准确,项目实施后,资金缺口大,造成追加预算。经审计21个单位,以前年度有结余的单位19个,总额1.1亿元。市财政未将上年结余纳入下年预算,造成部门间费用支出水平不平衡。
经审计21个单位,发现存在经常性经费超预算支出的单位有15个,超预算支出总额为2201.44万元,占经常性经费预算总支出的14%,其中最高的超出92.13%,导致大部分单位的经常性经费超支用以前年度经费结余弥补,甚至存在经常性经费超支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2006年度共支出公务接待费1307万元(不含误餐费、会议费支出),占日常公用支出的23.66%。从审计情况看,除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例大的因素外,年人均1.2万元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明显偏低,也是造成经常性经费超预算支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审计调查并参考市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发现市直有23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应纳未纳“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收支游离于财政管理监督之外,2005、2006年收入总额3.42亿元。调查发现,非税收入征管环节存在使用账户不合规、公款私存、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等问题,涉及18个单位。从2006年非税收入征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看,由于预算管理不够到位,有10个单位存在“多收多用、少收少用”的问题,其中5家“多收”单位人均经费支出(剔除专项支出)在9.98万元至16.77万元之间。
2006年市本级共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安排贷款贴息409万,无偿补助591万。但审计发现,违规对部分尚未取得项目贷款的企业安排贴息资金。2006年贴息项目中,有5家企业未按规定提供贴息借款合同、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出具有编文件号的有效贷款确认函,涉及贴息金额98万元,占2006年市本级贴息项目总数的23%;经延伸调查其中4家企业,发现均已领取贴息资金,共计78万元,但均未取得银行贷款。
21个单位追加总额8111万元,占年初财政批复预算的46.74%,其中追加比例最高的单位预算追加数占年初预算数的169%。
2006年度共支出公务接待费1307万元(不含误餐费、会议费支出),占日常公用支出的23.66%。
市直23个行政事业单位2005~2006年非税收入达3.42亿元,应纳未纳“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收支游离于财政管理监督之外。其中5家“多收”单位2006年人均经费支出(剔除专项支出)在9.98万元~16.77万元之间。
企业资产部分 国企被占资金达2.09亿
惠州市审计局对市投资管理总公司等38家企业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检查资产总额93.19亿元。结果表明,惠州市国有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低下,有25家企业长期亏损,亏损总额达到9.29亿元,其中有11家已经资不抵债;资产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国有资产面临流失。
审计38家企业发现,普遍存在企业资金被外单位或个人长期占用不予归还,且无任何抵押担保的情况,金额达2.09亿元。此类资金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因无实质性的责任考核、约束机制,加之受“新官不理旧事”思想影响,对应收款的追收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成效甚微,大部分应收款已无法收回,呆坏账达1.58亿元。如市地产总公司由于以前被外单位占用大量资金,导致近年大量优质资产被银行申请冻结抵债,使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因缺乏明确的约束性责任,对2003年审计发现、经有关部门确认、因工程项目结算虚假而造成超付的1658万元工程款,至审计日仍未追回。
审计发现,26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产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未在账上反映或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达2.33亿元,其中惠州公路建设总公司涉及4902万元。惠州公路建设总公司购入的车辆中,有价值近1000万元的101辆车账实不符,经抽查实物已不存在。其中5辆已过户,但未收到转让收入;至2006年底51辆未到报废期,但实物不存在;39辆已到报废期,但未办理报废手续。该公司还违反程序,在未经资产评估、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16辆汽车用于抵欠施工队工程款287万元。
对市投资管理总公司等38家企业审计发现,企业资金被外单位或个人长期占用不予归还总额达2.09亿元;其中25家企业长期亏损,亏损总额达到9.29亿元,11家企业已经资不抵债。
26家企业资产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未在账上反映或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达2.33亿元,其中惠州公路建设总公司涉及4902万元,包括价值近1000万元的101辆购入车辆账实不符。
农村专项资金部分 合作医疗多报销33万
审计报告显示,对全市农村饮水、卫生、危房改造等3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较多。
首先,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中,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范围。如龙门县龙华镇原已利用其他建设资金基本建成四围供水工程项目,后又将之纳入农村饮水解困范围,取得补助资金84.1万元。其次,工程管理存在漏洞。如博罗县10项饮水工程招标价为324万元,其中管材设备价格约为210万元,仅此成本比惠城区高出约90万元。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审核把关不严或未执行县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制度的规定。经抽查,发现2006年多报补偿费用33.05万元,主要是该扣除的费用未扣除、超范围报销、未执行县有关起付线及补偿比例的规定等所致;部分县制定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是否属于报销范围很难把握。其次,部分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过高,用药不合理,加大了患者的费用支出。
第三,至2006年底,全市已完成3251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占总任务的78.19%,但在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不合规。如龙门县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2.8万元补助给不符合条件的34户非贫困户;惠东县、惠城区等县、区未设立资金专户,资金的支付不符合规定;资金滞留,专项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如惠阳区农业局截止2006年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结余97.6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用于安排下一年度改造项目等。
饮水工程方面,博罗县10项饮水工程招标价为324万元,其中管材设备价格约为210万元,仅此成本已比惠城区高出约90万元。
卫生方面,2006年多报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33.05万元。
危房改造方面,龙门县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2.8万元补助给不符合条件的34户非贫困户。惠阳区农业局截止2006年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结余97.6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用于安排下一年度改造项目等。
回应
市政府:年底向人大提交整改结果
惠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仕芳表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已在8月9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另外,将召开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对审计发现的主要事项进行研究,专题部署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黄仕芳表示,市政府根据审计部门报告列出“审计清单”,转给分管副市长,以及各县区书记、县长,要求他们严抓整改,通过审计联席会议等方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为主要办理单位,将在今年12月前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满意结果。
黄仕芳表示,“市政府将下死决心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据了解,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三定六抓”的系列整改方案,即由审计部门定审计清单,由审计联席会议定审计计划,相关部门定整改计划。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抓查清问题,抓追缴、抓管理、抓结算、抓制度等多项措施。
人大呼吁建立完善监管制度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美林在会议上表示,“在审计的12个项目,在财政监管之下的占不到4.7%,这说明我们还有大量项目脱离财政监管视线,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足见建立完善而有效的监管制度非常关键。”(任旭东 邓国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