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国税局举行廉政公约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国税局与20多名税务工作者家属代表签订了《家庭助廉公约》,并从昨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和签订《家庭助廉公约》(8月29日《贵州都市报》)。
近来,类似单位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廉政公约》等反腐败、防腐败的行为越来越多,决心值得肯定。但是,《公约》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以为还有商榷之处。
首先是这种《公约》只能是一种互相的约定而没有约束力。虽然家属可以与亲人所在的单位签订《家庭助廉公约》,但家属也有权不签订这个《公约》。如果用单位权力强迫签订,不仅侵犯家属权益而且还容易引起反感。廉政文化进家庭是看有没有一个健康的家庭观念,有没有一个科学的亲情氛围,有没有一种文明积极的家庭风气,等等。而这些透过一个简单的《公约》是难以表现出来的。
我觉得,最近全国比较流行的“算账式提醒”倒是可以借鉴一下。就是说,组织家属签订没有效力的《家庭助廉公约》,不如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家属多算算“腐败成本账”。首先是结合贪污腐败分子被查处的下场,算一算如果他们没有贪污腐败可能拥有的幸福和美好,从而使家属引以为戒。其次是算一算腐败能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什么好处,能给党员干部自己带来什么下场,能给家庭和子女带来什么危害,贪污腐败被查处后有什么后果,家庭为此要付出什么,等等。从心理意识上正视贪污腐败对自己、对老人和儿女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从心理上警示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算腐败被查处的后果,常怀戒备之心。
(文/许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