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中国海洋报报道,为加强对海岛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国家海洋局根据国家海岛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于不久前成立了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简称海岛办)。
据了解,海岛办挂靠在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主任由司领导兼任,其他人员采取司内调剂和借调的方式解决。
海岛办将承担海岛的保护和管理等职责任务,其主要职责是:草拟海岛保护与利用政策、规划、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和标准;拟定和调整海岛对外开放名录,制定和公布重点海岛保护名录;划定领海基点保护范围,保护和管理特殊用途海岛;按规定颁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建立和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附着建筑物和设施产权登记制度,按规定实施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海岛生态评估和无居民海岛价值评估制度,以及单位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认可制度;监督管理无居民海岛建筑物和设施的建造、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管理临时性利用无居民海岛,管理海岛名称及名称标志的设置,发布海岛统计公报等。(记者 张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