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劳动合同法通过
●8月,就业促进法提请三次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者权益受保护
8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继续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同时首次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从劳动法到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再到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步步立法进程,标志着我国劳动制度法制建设走向成熟,我国正加快完善劳动法律制度的步伐,加大对劳动者保护。
于今年6月底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杨景宇表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我国劳动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1994年制定劳动法时,我国刚刚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关系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说,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为推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了3年行动计划。以建筑业、餐饮住宿业这两个农民工集中且流动性很强的行业为重点,制定专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通过互联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百城示范”活动,推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5月至7月,集中开展了劳动合同专项“签约行动”。
发放高温费的企业比重少
地方立法先行保护高温劳动者
今年夏天,浙江省出现历史上罕见的高温天气,多个地区气温突破历史最高纪录,有的地区高达42.5℃。在杭州,白天地面温度超过50℃。
7月初,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提高企业职工高温费。高温费新标准比2004年制定的原标准最高提高了40元。发放时间是6月至9月,共4个月。
然而,一项统计数据表明,杭州市区约有7万多家企业,发放高温费的却不足10%。
在众多的非公企业面前,这份文件犹如一纸空文,因为它没有强制性。在浙江不少非公企业,高温费成为老板的恩赐,职工有没有高温费,全凭老板的一句话。一些老板还欺瞒、扣发、减少员工们应当享有的高温津贴,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有的称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专家指出:高温费权益的异化不仅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平,政府应以立法或制度的形式确立强制性高温休假制度和高温补助制度,以体现政府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责任意识和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按照《劳动法》规定,在高温季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具体形式包括: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工作场所安装空调、电扇;发放高温费;为员工提供饮品和药品等。在防暑高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
近几年来上海的高温日数明显增多,每年高温期间发生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个别企业强迫职工在高温下从事繁重的劳动,中暑而死亡的事情近年来也时有发生。
一个无法让人回避的事实是——除了在1960年,由卫生部、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外,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保障高温劳动的立法几乎是空白。
甘维刚、厉明、江小青、王立南等多名上海市人大代表,对高温下劳动者工作条件恶劣的现状表示关心,他们呼吁:要尽快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保障高温作业者健康权、休息权、防暑权等权益;即便暂时无法出台相应法规,代表们也建议劳动保障、安全监督、卫生、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摒除部门利益,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为劳动者“考虑在前”。
据了解,今年6月1日起,重庆市正式实施了我国首部关于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的地方立法——《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办法中以日最高气温35℃为高温天气的界限,保护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同时规定,一旦气温超过37℃,用人单位又无法降温的,需要缩短或暂停工作,并发放每天5—20元的“高温津贴”。
深圳市日前也发布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麦当劳被迫上调员工薪资
劳动保障立法加快
在被指涉嫌违反劳动法4个月后,全球餐饮连锁巨头麦当劳启动进入内地市场17年来首次全面提高在华员工工资。自9月1日起,麦当劳餐厅将把员工薪资上调至高于中国最低工资标准12%至56%的水平,此次调薪涉及麦当劳在华95%的员工。
今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批评麦当劳小时工薪酬过低而违反了劳动法。其中,广州麦当劳因小时工资最低只有4元,远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7.5元最低标准而备受各界关注。
有资料显示,截至去年9月底,除广东、西藏外,全国多数省市自治区已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最低的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7.9、6.5、7.5元。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只要劳动者在企业劳动并取得了工资,都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必须按规定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只是依据劳动法维权的一个事例。
具体而言,劳动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近日强调,劳动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公平,抓紧制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今年还要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记者了解到,针对当前劳动争议多发,受制于现行处理体制而周期太长、成本过高性等问题,有必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将会改进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从而实行仲裁审判分立。按照“快立、快办、快结”的原则,开辟“快速通道”,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专家指出,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体系,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和正在审议的几部法律之外,还有劳动基准法、劳动监督法、社会保险法等需要立法机关继续为之努力。(毛 磊)
链接
我国有关的劳动立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年7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1年10月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002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7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务院——
2000年11月发布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5月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1月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0年11月发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2000年12月发布《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2001年5月发布《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