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最近在拉萨召开的一个会议上透露,审计署已向国务院起草了一份报告,主动要求引入“外部监督”,邀请财政部和监察部来监督检查审计署。
余效明22日在拉萨召开的“中央驻藏单位及有关部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说:“我们积极主动要求引入“外部监督”,邀请财政部和监察部监督审计署,他们可以查审计署的任何单位,可以查各省审计厅、各市审计局和各县审计局,同时还可以对审计署特派办进行任意抽查。”
她说,通过外部监督来促进审计署工作的整改,“查出哪个地方有问题,审计署就对哪个地方进行整顿”。
近年来,审计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从去年开始,审计署对其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各省审计厅、各市审计局等进行了全面的财务审查。
审计署于2000年提出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食宿、交通、旅游等“八不准”纪律,要求下属机关及派出机构必须实行审计外勤费用自理。除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外,全国已有18个省级审计机关实行了审计外勤费用自理,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记者拉巴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