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手势信号增强了指挥的实用性,有利于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也有利于树立交通警察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
公安部已于日前下发通告,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修订的手势信号。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全体交通警察认真学习手势信号的基本要领,迅速掀起训练热潮,熟练掌握手势信号。
同时,公安部还要求各地组织民警深入到公交、出租车、客运公司,对运输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手势信号的认知度,努力使每一个交通参与人都能熟悉手势信号的内容、含义,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记者 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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