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获悉,合肥市瑶海区国家税务局原局长邱永建涉嫌非法收受他人13万元财物,被蜀山区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7年,邱永建利用担任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和合肥市瑶海区国家税务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取辖区纳税企业安徽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送给的好处费5万元人民币,购物卡35000元;收取合肥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送给的好处费2万元人民币,商之都购物卡5000元;收取安徽某工程机械公司经理送给的古井购物卡2万元。
起诉书载明,涉嫌向邱永建行贿的企业负责人行贿的时间多是在公司遭到税务查处、申请企业所得税免征、申请增值税业务办理以及春节、元旦等期间。 (蜀立、许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