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单位代行部门行政职能带来财政资金转移,一些部门通过所属单位举办经济实体获得部门和单位利益,许多所属单位依托部门权力和资源收费谋利益
对于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部属单位违规问题,国家审计署相关司局负责人近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从根本上解决部门所属单位问题,要真正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依法行政制度,强化对财权和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6月27日,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披露2006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部门所属单位存在问题资金120.27亿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审计查出部门所属单位最突出的问题可分为两类:
一是违法违规问题。如通过虚列项目、虚报支出或多报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等。
二是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如部门所属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等问题。
“部门所属单位和部门本级的问题类别大部分是相似的,但因其在管理上的漏洞更多一些,比较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在一些所属单位可能更突出一些。”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分析道,部门所属单位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有某些特点,如所属单位代行部门行政职能带来财政资金转移,一些部门通过所属单位举办经济实体获得部门和单位利益,许多所属单位依托部门权力和资源收费谋利益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是比较复杂的,既有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内部控制与管理薄弱等主观原因,也有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公共财政制度和依法行政制度不健全等体制性、制度性原因。
审计的56个中央部门及其434个二级预算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无论是部门本级,还是所属单位都要按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一般在九十日内执行完毕。”该负责人表示。
截至2007年6月底,各部门已纠正问题金额108.75亿元,占应纠正问题总额468.8亿元的23.2%。
这一数字与整体的整改情况相比似乎并不算快,对此,该负责人解释道,根据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进度,中央部门一般在每年9月份前后完成审计决定的落实。这个数字只是阶段性整改情况。全部整改情况审计署将按法定程序要求,待执行期限结束后汇总并报告国务院。
该负责人表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除所属单位自身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外,还需部门加强内部管理,从国家来说,还必须通过深化财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法,真正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依法行政制度,强化对财权和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