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只听说过拆迁指挥长拆别人的房子,没听说过拆迁指挥长连自家的房子都保不住的事吧?”王海燕自嘲地说。
44岁的王海燕当了将近20年的科级干部,做过4个街道办主任,曾经供职于多个政府部门,最后搞起了最为棘手、被其他基层官员视为畏途的城市拆迁。他具体负责的两个项目:南方某市劳动西路改造工程和坡子街商业街拆迁改造工程,在这个城市人尽皆知。
2005年,正焦头烂额忙着拆迁工程的王海燕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悍然当起了“钉子户”。
两个角色之间的平衡在2007年7月7日被打破。那天,主持过好几个省市重点拆迁建设工程的指挥长王海燕,看着自己的三层楼房被强行拆除,夷为平地。
强拔“钉子”
7月16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这个城市五一村拆迁现场时,这里早已是一片废墟。1988年建房子的时候,王海燕亲手从乡下移植过来的两棵小樟树的树干已被大型挖土机铲伤。
“拆迁后遗症”仍在发酵。10日早上,王海燕70岁的母亲邓意明因休克被送进了医院。在与本报记者交谈时,有时会全身微颤。她还会在半夜打电话给王海燕让他赶紧逃,“警察要抓你”。
她的惊悸源于2007年7月6日晚,五一村拆迁办副主任巢解斌给王海燕打电话,让他第二天上午9点来村委会开协调会,并通知了被拆迁的十几户村民。
第二天早上8时许,邓意明走出出租屋,习惯性地到不远处的老屋看看。2006年6月开始,老屋已经断水断电,他们一家不得不在附近租了套房子暂住。
她感到隐隐的不安:老屋有机器声轰鸣作响。邓意明赶过去时,一辆大型挖土机正在拆她家的房子。
邓意明看到五一村的拆迁负责人巢解斌、综治办主任李杰带着十多名治安队员在场,另有在高桥大市场一带因强揽土方工程而小有名气的“湖北帮”成员已经将三层楼房团团围住。
9点20分,正要出门的村民李金田(化名)看到房墙倒下来泛起的巨大灰尘才知道那里在拆房。“那时已经拆了1/3了,组织拆迁的有村干部和30多个不认识的人。”他看到老太太邓意明要冲过去,“综治办的人拦住她不让她过去”。
王海燕的父亲王先池闻讯赶来,同老伴一起冲上去阻拦挖掘机,一干人将他们按倒在地。“昨天村里通知我上午去开拆迁协调会,为什么现在拆屋,你们这是犯法的!”王先池倒在地上奋力挣扎。
万般无奈之下,老太太邓意明想起了家中惟一在政府供职的人——她给大儿子王海燕打电话。
儿子赶到时,老两口正嚎啕大哭。拆惯了别人房屋的拆迁指挥长王海燕对逼到自己头上的这场强拆也显得无助。他拨打110报警,高桥派出所两名警员赶到现场。王海燕以“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拆房”为由,要求警察制止强拆行为,但被拒绝。
王家的房子还是倒了下来。
市民保卫农村房
王海燕生在五一村长在五一村。五一村附近的高桥市场是享誉中南地区的综合性大市场,各地客商络绎不绝。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五一村土地价格飞涨,和市区迅速接轨。
城区人民路在1988年进行拓宽改造,王海燕的家在人民路36号,属拆迁对象。按当时政策,他家在高桥街道五一村划拨土地自建了一栋三层安置房,共18间房屋,2套卫生间,3间中厅。
王海燕作为这个城市第一批大学生公务员在区政府工作,身份也早已农转非。当时王海燕的弟弟在部队服役,没有经济基础,而楼房主要靠王海燕和父母出资建造。
之后,全家协商约定王海燕拥有该楼房50%的产权,他弟弟一家与父母占有50%的份额即190m2,且已实际分割使用,全家无异议。他认为不管他的户口在哪,只要对他家进行拆迁,就应该进行补偿和安置。他的看法得不到村里的认同,“这房子和他无关”。
五一村拆迁办副主任巢解斌介绍,近几年,五一村将大部分土地卖给了江浙房地产老板,只留下六组的土地用来建设村民安置房。王海燕身为国家干部,很早以前就在区政府分配了福利房,他是城市户口,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不能对他家进行安置。
在五一村综治办主任李杰眼里,王海燕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钉子户。他和巢解斌等人先后二十多次上门做王海燕一家的工作,但王海燕的父母和弟弟说他们当不了家,要王海燕做主。
拆迁前一周,弟弟王海鸥深夜在家门口被守候已久的几个外地人暴打一顿,内向的王海鸥选择了忍气吞声,“说了也没啥用”。相形之下,见多识广又“吃皇粮”的大儿子王海燕成了护卫全家人利益的希望。
市民王海燕义无反顾地捍卫起自家在农村的房子。自2005年底村里口头通知开始拆迁以来,王海燕亲自出面与村里协商过三次。
第一次协商,五一村以王海燕系城市户口不能安置也不能补偿,只承认其母邓意明一人的本村户口,认为该户不属自拆自建的对象,只能给以面换面的安置。
第二次协商时,村里同意他父母和弟弟一家按农村自拆自建政策安置,按照小户标准(占地72m2),但是他父母要求按大户标准(4人以上占地90m2)。
按照村里的政策,王海燕的弟媳因为“落户村里不知道”,所以即便户口薄上显示其为本村户口也不能算,其子自然也不能算;原在铁路局供职的父亲王先池退休时让小儿子王海鸥顶职,户口从铁路上迁回本村,王海鸥的户口则从本村迁到铁路,但村里同样不认王先池的户口,因为这些政策他们家只能分到小户型的安置房,王海燕对这些乡规民约觉得不可理喻,“到底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派出所户口薄中的登记为准,还是以村里的土政策为准。”
巢解斌和李杰表示,村里根据拆迁方案,并结合王海燕家的实际情况,决定给他家安置一个小户。但王海燕要求补偿一个大户,再分配一套以面换面的安置房给他,村里一直没有同意。
应王海燕要求,村支书汪玉其亲自与他进行第三次协商。但汪玉其否决了第二次关于对王海燕进行安置的初步方案。王海燕回忆,当时汪玉其告诉他:“我说了才算数,其他人表态不算。”
三次协商,气氛平和,并无任何激烈冲突,但皆无果而终。见惯拆迁大场面的王海燕既不适应乡规民约的处理方式,更无法忍受对方的随意解释。
在此期间,王海燕要求出示项目拆迁的批准文件、市国土局核发的拆迁许可证,但村干部都支吾应付。他至今未能看到。
本报记者在五一村办公室见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地施工许可证》等证件,但没有拆迁许可证。
巢解斌表示五一村至今没有办理拆迁许可证,因为农村里都是自拆自建房屋,但市政府通过了村民安置房的规划。
村干部认为,农村自拆自建的安置一向都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并不需要拆迁许可证。较真的王海燕坚决不同意漠视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乡规民约式的拆迁安置方案,双方陷入僵局。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