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刊发了关于跳伞塔迁建一事的报道,引起市民强烈反响。有市民甚至致电本报称,有关部门因无钱维修跳伞塔而打算迁建,那么他想发动市民为跳伞塔筹集“保命钱”,绝不允许迁建跳伞塔。
昨日,市文物局下达通知明确指出:区级文物部门行政许可视为违规与无效。
市文物局:迁建许可无效
针对有关单位大张旗鼓宣传要对跳伞塔迁建江北的情况,昨日,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不同意将跳伞塔搬迁,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处理此事。该局就决定内容专门下发通知。
市文物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关于跳伞塔的决定,市文物局按照2004年3月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作出“原址保护”意见执行,在没有新的文件作出前,必须依照这个文件保护跳伞塔。
昨日,三峡博物馆负责人也郑重表态,此前有媒体说将由三峡博物馆负责跳伞塔的迁建设计是不实的。该设计单位只是挂靠三峡博物馆,三峡博物馆本身并没参与此事。
政协委员:迁建于法无据
昨日,市政协委员柳春鸣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像跳伞塔这样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对其迁建必须有重大理由。比如,三峡部分文物搬迁,就是因三峡工程这样的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工程上马。而有关单位仅以危房、无钱维护为由进行迁建,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柳春鸣说,近日他已向市政协递交提案,建议有关部门编制《重庆市标志性建筑物地图》,其中就包括跳伞塔。
市民:筹款为塔保命
昨日,为使有关部门刀下留塔,市民网友也奔走呼吁。
“如果他们没钱维护,我愿意出钱。”市民李力伟先生说,在报上看到跳伞塔要迁建的消息,他心急如焚。如果有单位愿意组织为跳伞塔捐款,他会发动他周围的人为跳伞塔筹集“保命钱”。
据悉,市发改委也表态,明确要求按照国家文物局和专家意见对跳伞塔原址保护。 (李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