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上的名字是假的,吹嘘的经历也是假的,所有填写的资料都是假的……在近期股坛的热点事件———“带头大哥”被刑拘一案中,股民惊愕地发现,这个被誉为“散户指明灯”式的炒股英雄,其博客上提供的个人信息全然不真实;麾下更多的“会员”则悔青了肠子,恨自己为何在根本未考证其底细的情况下,就轻易交纳了不菲的会员费,上了贼船。
博客本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宠儿。从明星到“草根”,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博客大军之中,人身攻击、恶炒、淫秽、假新闻等不和谐之音频频出现;而今,又冒出了以“带头大哥”为代表用博客来敛财的新势头,而“带头大哥”的东窗事发,也令类似的荐股博客多数匆匆关闭。
一时间,关于博客的非议甚嚣尘上。许多人都认为,如果没有博客这个平台的疏漏,“带头大哥”即便冒出头,也不会受到如此强烈持久的关注,正是这种突破了传统监管范围的互联网新技术,在相当程度上成就了“带头大哥”这一闹剧。
然而,即使自身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但有一点很明显:技术是没有“原罪”的。按照著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的观点,“带头大哥”是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提供证券咨询业务,不管是否通过博客,其行为都已涉嫌违法,所以和博客这一新生事物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只是博客的开放性和互联网的高速传播,给非法证券咨询行为带来了更大的社会影响,使违法的后果加倍放大了。
如今,虽然大多数博客服务提供商都能够依靠关键词过滤技术,删除明显违法的涉黄涉暴内容,但对于类似博客荐股等专业性比较强的行为违法与否,未经职能部门审查和认定,博客服务提供商往往难以判断其是否属于有害信息。因此业界普遍认为,“带头大哥”一事,考验更多的是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智慧:面对博客这一不同于BBS、网站的海量空间,该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显然,“有效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政府监管部门,比如证券监督等行业管理部门、网络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必须要这些部门的通力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监管效果;而不得不提及的,依然是被许多网民视为“洪水猛兽”的博客实名制。
从长远看,伴随着构建诚实守信网络社会的需要,“前台匿名、后台实名”方式的博客实名制是大势所趋,能较好地解决“出了事找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从而有助于帮助博客朝健康有序的方向迈进。而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胡钢认为,在博客实名制全面推出之前,博客服务提供商可以选择先对一些名人博客、“人气博客”实行实名制管理。以炒股博客为例,证券投资机构与证券分析人士应实行公开挂牌制度,以方便投资者对其真实身份进行核查,如果相关证券博客文章未署真名,未标注其服务的证券机构的,读者可判断其作者非专业人士,不能轻信。
曾经,面对网上对其预测的质疑,“带头大哥”用“股神”巴菲特的名言辩解:“只有在潮水退去时,才知道谁一直在裸泳”;而今,面对“博海”中无数不知根底的“专家”、“行业精英”,网民或许可以借助博客实名制这一工具,更好地看清这些人的真面目。(王晓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