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北京市有关部门昨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纸馅包子”虚假报道的相关责任人已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北京电视台以此为反面教材已开展整改教育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北京市有关部门分别对北京电视台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北京电视台台长通报批评,给予北京电视台总编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辑记过处分,要求三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北京电视台生活节目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无正职主任)、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透明度》栏目制片人等三人撤职处分;解除《透明度》栏目有关编辑与北京电视台的劳务关系。
鉴于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组临时人员訾北佳涉嫌违法,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纸馅包子”事件发生后,北京市连续召开了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北京电视台进行通报批评。
据了解,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举办全市新闻单位总编辑培训班,社会新闻、法制新闻和热线新闻编辑记者培训班,以增强采编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同时,将制定下发《北京市新闻从业人员违法违纪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使新闻从业人员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记者刘浦泉)
声音
“报道有出入,根源在于媒体追求时效性”
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回应“纸包子”事件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媒体发布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报道,根源在于媒体追求时效性。
李长江认为,国外的一些媒体对“纸包子”事件也很关注,也会有同样的谴责。李长江称,有的媒体对有些情况了解不够,发布了一些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报道,是为了取得时效性。
李长江举例说,关于杭州的中策公司出口到美国的轮胎质量问题,和出口到日本的耐热锅的质量问题的报道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他坚持认为,从不同的渠道、相关的国家、有关的材料,都证明这两种产品是合格、安全的。
李长江表示理解媒体。他说,因为媒体追求时效性,有些内容可能也来不及核对。“我也注意到,一旦事实说明之后,我们的一些媒体也相应地做了报道。”
法学家称刑法中没有合适罪名
依据何法条刑拘新闻造假者?
《纸做的包子》被证实为虚假报道后,拍摄者———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人员訾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北京电视台对此事的通报中称,未说明依据何种罪名和法条进行刑拘。昨日,多名法学专家称,訾某的行为在刑法中不好界定。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兰亭称,“纸馅包子”事件中拍摄者訾某被刑拘,引起多名法学人士的注意,大家探讨之下,也未在刑法中找到合适条款。许兰亭说,《刑法》中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是针对爆炸威胁、放射威胁、生化威胁等恐怖信息,《纸做的包子》应该不属于此类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宗玉赞同这种说法。王宗玉称,若按滥用职权罪,主体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訾某只是栏目的临时人员;若按商业诽谤,要针对特定主体,“纸馅包子”事件中没有被诽谤者。“从刑法中没有合适的罪名适应。”王宗玉说,是否将来要在刑法中增设一条对公众传播食品安全虚假信息罪,他认为可以考虑。(记者郭少峰)
回访
“纸包子”制作大院百余户断水电
大部分租户已搬离;租户称被迫搬离
前日下午,太阳宫乡十字口村13号院百余住户断水断电,被通知尽快搬离此地,目前13号院的租户大都已搬离。
前日上午,13号院内的每排平房都被喷上鲜红的“拆”字。住户称,这是十字口村村委会的人画的。一名住户称,这里房租便宜,每月才二三百块钱,“断水电逼着我们搬离,都是包子惹的祸。”该住户叹着气说。
住户张全说,13号院的房子属于十字口村,后被门头沟一位老板承包,该老板让他负责管理出租的120多户。住户多是外地来京打工和做小买卖的人,大都没有执照,卖菜和早点的居多,承包合同尚未到期。“纸馅包子”事发后,乡政府和村委会“压力很大”,想办法让他们尽快搬离。昨晚8时前后,张全称,13号院的租户大都已搬离。
对此,参与制作“纸馅包子”的商贩卫某称,“我们也是受害者,也没地方住了。”
进展
商贩律师称未确定诉讼对象
商贩告訾北佳还是告BTV?
昨日,制作“纸馅包子”的商贩卫某等4人的代理律师称,他们正在调查核实此事,为可能提起的诉讼收集证据。
“当事人不便接受媒体采访。”昨日下午,卫某的手机是其代理律师张女士接的,她称,他们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为可能提起的诉讼做准备,对于诉讼的具体对象,张律师称“还在考虑中”。
影响
小包子铺受冲击大包子铺顾客增
京城包子铺是否受到影响?
“纸馅包子”事件后,制作“纸馅包子”的13号院附近多家包子铺停业,京城小包子铺受到很大冲击。
据新华网报道,“纸馅包子”事件后,京城一些经营包子的小店铺受冲击很大,而京城老字号“庆丰包子铺”等,凭其良好的信誉,顾客增加。
多名北京包子铺的负责人称,“纸馅包子”事件后,一些无照经营商贩被清出市场。(本组稿件采写(除署名外):记者 耿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