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恢复重建和善后工作方面。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和民房重建进度。各灾区及时组织力量,全力抢修交通、水利、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全国共修复水毁防汛抗旱工程20余万处,各级交通部门投入资金28.5亿元,使损毁道路尽快恢复畅通,周密组织搜救打捞沉船,及时恢复港口生产秩序。民政部、财政部全年下拨民房重建资金9.98亿元,各灾区周密制订倒房重建方案,多方筹措重建资金,全国需重建的188.8万间民房已全部完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救灾捐赠,发动各界为灾区送温暖、献爱心,仅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机关捐赠资金就达4700多万元。二是积极做好善后赔付补偿工作。事故发生地区高度重视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安排发放补偿资金。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积极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家禽畜免疫补助和扑杀补偿政策,维护了畜牧养殖业稳定发展。保监会督促指导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灾害事故理赔工作,浙江、湖南、广东三省保险业因台风灾害支付的赔款达10亿元。三是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2006年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共查处结案特别重大事故11起,处理283人。中纪委、高法院、高检院、监察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对近两年特大事故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复查,督促地方各级法院启动纠错机制,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六)宣教培训方面。一是广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国务院应急办会同教育部编制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编写了公共安全教育系列读本。民政、安全监管、公安、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广泛开展社区减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内蒙古、云南和陕西等地组织开展了以“严格管火、规范用火”为主题的防火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各地气象部门向城乡群众免费发放气象灾害应急避险宣传材料,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应对灾害性天气及其衍生灾害的能力。二是深入组织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6年-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国务院应急办会同国家行政学院等机构分别举办了全国厅、处级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民政部、气象局、国家防办等部门分别举办了综合减灾、气象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地市级培训班,共340多位副市长(副州长、副专员)参加了培训。安全监管总局先后培训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1300多人。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开展了消防武警和交通警察的医疗急救训练。北京市深入开展面向基层安监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山东、湖南等地大规模实施“职工安全培训工程”,有效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三是着力抓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农业部、卫生部积极宣传我国防控禽流感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商务部加强出国劳务政策法规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引导外派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福建省在台风“桑美”造成大面积电网停电后,及时发布抢险进展信息,最大程度争取公众的理解支持。2006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新闻发布方式更趋多样、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提高了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有关建议
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总的来看,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一是法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应急管理责任和义务不够明确。二是预案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基层社区乡村的应急预案仍然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开展不够,有些演练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三是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市(地)、县(市)政府尚未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现有应急管理机构普遍存在职责不明、人员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四是投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倒房重建等方面的补助标准仍然偏低,灾害保险工作相对滞后。五是物资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尚不完善,储备物资种类、数量偏少,一些专业应急队伍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六是监测预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不够健全,预测预报尚不够准确、及时。七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不够,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加快法制机制建设,推动相关政策出台。积极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出台,并抓紧做好贯彻实施准备工作。加快《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暴雨台风条例》、《雷电防护条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应急法规的调研和制定,并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快制定完善社会捐赠税收优惠、社会力量动员补偿、救援人员保障抚恤等方面政策,以进一步推动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队伍,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各部门工作的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防范处置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卫生应急、社会安全等方面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技研发和相关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
(三)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工作。加快推进基层乡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着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加强预案的专项演练、综合演练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四)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物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加大防灾抗灾救灾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增加中央救灾补助项目,进一步提高有关补助标准。积极研究建立中央、地方抗灾救灾资金合理分担机制,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抓紧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快国家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综合应急能力。
(五)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监测预警技术研发,加强对小尺度、短历时极端天气事件的监测预报。建立健全基层社区乡村预警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气象观测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监测站点稀疏、预警发布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各类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建设。
(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大力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社区、学校、乡村等基层应急能力。加强和规范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及时主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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