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人均纯收入仅1000余元,年财政收入100余万元,竟然东挪西凑400多万元,修建豪华办公楼;某街道办事处利用搬迁之机,耗资数百万元修建办公楼,仅装修就花了200多万元……重庆市有26个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存在违规问题。市纪委表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重庆商报》7月17日)。
国家七部委清查“豪华衙门”大限(6月20日)已过去将近一个月了,但迄今为止,通过媒体公布清查结果的省市非常少见。重庆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不知何故,此次被清查出来的26个“豪华衙门”,见诸报端时并未让其逐一“亮相”,其中两个典型案例也仅仅是点到“某镇”、“某街道办事处”为止。究竟是当地媒体不敢得罪基层政府?还是市纪委因“工作需要”,暂不交底?估计后者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既然公开宣称,对违规修建“豪华衙门”要坚决查处,那为什么连是哪些党政机关盛行奢华、铺张之风都不敢点名呢?据我判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不少“豪华衙门”当初修建是经过相关领导同意的,如果对违规机关“点名道姓”,一旦引发公众追问,有关领导会下不了台;二是部分“豪华衙门”在征地、立项、资金筹措等方面都是按程序“走”的,如果将违规建设单位公之于众,势必会使国土、规划、发改委等部门陷入窘境。这样一权衡,当然还是打“哑谜”为好。
清查“豪华衙门”是一项反腐倡廉的“民心工程”,公众对此寄予较高的期待。无论是从宪政角度而言,还是从推行政务公开层面来说,公众对清查工作都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果地方纪委强调坚决查处“豪华衙门”,却又不愿披露个中详情,就很有可能在坊间引发种种猜测与议论;而且,某些修建“豪华衙门”的决策者还可能因此丧失起码的违规羞耻感,甚至对社会舆论失去应有的敬畏。倘若监管部门有意或无意地为官者讳,也许过不了多久,其中一些人完全可能干出比修建“豪华衙门”更加劳民伤财的丑事来!(徐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