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7日电(记者 张恩 梁波)今日下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黑砖窑”事件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宣布: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黑砖窑”案件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研究“黑砖窑”案件的工作。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本着认真负责、依法从严审理和关注民生、重视人权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案件,为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刘冀民介绍,山西省法院就具体审判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案件后,要依法快审快判,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和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近期内要集中精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抓好此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受理案件的各级法院按照要求认真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公开开庭审理了全部案件,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有关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刑事政策审理案件,做到了五个坚持:
一,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方针,“黑砖窑”案件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自由权利,只有依法从严惩处,快审快判决,才能震慑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今天宣判的7个案件都是在接到法院起诉书满后10天即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律规定的刑法发动内,对黑窑主和承包经营者,以及严重暴力犯罪者给予了从严惩处,该重判的重判,该处以极刑的坚决处以了极刑。
二,坚持公开审判原则,我们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该公开进行,这些案件都是公开开庭审理的,在开庭三日前张贴公告,先期公布案由等,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10日前送达各被告人,传票的通知书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和通知相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部分被害人和代理人参加了诉讼,据统计,上千名群众与有关监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旁听了法庭的公开审理,新闻媒体参加了采访。
三,坚持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充分保证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受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除了自己聘请了辩护人的当事人外,有关人民法院还为没有聘请律师而又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原则,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五,坚持依法定位原则,体现宽严相济政策,我国刑法规定了罪行法律和罪责性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审理这些案件我们根据犯罪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分别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窝藏罪定罪出发,对被告人在量刑方面始终坚持罪行相当,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准确适用法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