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明珠滇池蒙尘已经20年,为了治理滇池污染,各方已经投入近48亿元,这些来自中央、地方政府的款项和世界银行的贷款,虽然缓解了滇池生态环境的恶化,但水质仍未根本好转,目前滇池依然是我国污染最严重的湖泊之一。
这是一项糟糕的治理纪录,以往的投入为什么没能收到明显效果?其中原因争论极大,包括当地的环保专家对以往的治理模式提出了尖锐批评,认为目前存在的体制问题,导致污染治理花费巨大而效果不对称,另一方虽然承认效果未尽如人意,但认为资金短缺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为了继续治理滇池,按照云南省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预计在2006至2010年,有关方面继续投入83.7亿元,同时,昆明市积极争取发行15亿元的滇池治理企业债券。(7月14日《新京报》)环保工程作为典型的公共投资,政府投入有其合理因素,但同时需要抑制政府公共财政资源的浪费现象,实施问责制、公共财政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滇池治理提供了一个反向的例子。虽然政府从上到下非常重视,但治理至今,也污染至今。期间少有责任主体为污染承担责任,责任主体缺失,使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速度。在滇池环境保护工作中,滇池流域的有关行政部门的角色常常错位,他们一方面作为行政管理主体,肩负保护滇池环境之责,督促有关部门治污;另一方面,他们也应该是环保法规条例的约束者,但在经济压力下,部门之间各保其利,这就导致滇池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硬件工程大比拼的趋势。
几年前,云南大学和浙江大学的专家,经过为时两年的“滇池流域社会运行机制与居民行为方式对滇池污染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形成了《建设现代新昆明与治理滇池污染》的决策咨询报告,指出滇池污染治理中存在着重硬件建设、轻管理和宣传教育监督;重工业污染治理、轻农业、餐饮业和旅游业污染治理;重两城区污染治理、轻滇池沿岸污染治理等一系列问题。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治理工程项目争取和项目进展较为关注,而对工程结束后的运转效果和效率重视不够,以至于发生工程项目安排不合理的情况,该先做的未做,该后做的却先做了。这个问题体现最为突出的是:滇池入湖污染量未控制住,就启动大规模水体治理,使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在治理过程中,对很多硬件工程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还缺乏有效监控。环保总局某负责人曾举出一例,他看到了漂亮的河堤,但堤内流淌着污水。毫无疑问,这是严重的财政浪费,有关项目的决策者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其实,有关部门有责任告知民众,在完成了上述硬件设施后,为什么滇池水质没有根本好转,在工厂得到基本治理后,对成为目前滇池主要污染源的生活污水如何处置?如果结论是以往的投入未能收效,那么怎样保证继续投资硬件工程不是虚耗民帑?如果以往的投入已经收效,不投入滇池水质会更劣,也应该告知民众,以取得日后治理生活污水时的民意支持。
此次当地政府动议发行企业债券,很明显,是要依靠企业方式运作,由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企业债投入到哪些企业,是否续建有关污水处理工程?有关企业是否应享受税费优惠,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必须有明确说法。否则,公共财政企业式运作很可能再填“无底洞”。
通过财政的公开与民主,发挥企业债的效率,才能将治污工程拨乱反正,不再成为各地硬件工程的大比拼。这一条并非是滇池治理的特例,在目前我国面临全面的环境整治时,很多地方也面临着滇池式的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