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六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扎扎实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
罗干指出,人民调解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各级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罗干强调,要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立法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依法维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他说,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认真研究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问题,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效果。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和能力。
罗干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要结合具体案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
这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会上还对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