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蓝口水电站群殴事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全力调查,但劳动部门表示,由于邱天公司不愿配合调查,调查工作很被动。昨日,记者看到了今年6月27日发包方富源公司向东源县公安局递交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列举了承包方存在无心施工,蓄意转移建设工程款,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
邱天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据邱天公司的工人介绍,他们进驻蓝口电站施工以来,公司并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对此,邱天公司蓝口工地的监工邱孝伟说:“2006年10月份,我去东源县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但他们没有受理。”
这一说法被东源县劳动保障局一负责人否认,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没收到过邱天公司的有关申请。据介绍,2006年初,该县劳动监察大队巡查时发现邱天公司没办理用工和社保手续,去年3月21日至今年6月劳动部门曾先后6次对邱天公司发出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孰知,今年5月,邱天公司不但不主动申报用工备案手续,反而带了10多名工人到劳动局反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造成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
事发偶然,6月29日上午,邱天公司法人代表邱汉标正在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调查刚开始,邱接了几个电话后匆匆离开,就在这时,工地群殴事件发生了。
发包方疑工程款被挪用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27日,富源公司向东源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关于请求尽快依法查处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蓄意破坏社会秩序的施工队的请示》的材料,材料列举了承包方存在无心施工,管理混乱,勾结黑社会,殴打工人,蓄意转移建设工程款,恶意拖欠工人公司等问题,希望公安机关查处。
另外,这份材料还显示发包方超额付给承包方工程款的情况,蓝口电站工程工期为16个月,合同总承包价为2660万元,按工程量计算,富源公司已支付给承建方工程进度工程款共计2622.83万元,垫付工程进度款581万元,而承建方的实际工程进度应结算的工程款仅2189.38万元,发包方已多支付承建方工程款1014.45万元(其中包括垫付581万元在内)。
“我们已经多支付了那么多钱,怎么可能没钱发工资?”在群殴事件发生后,富源公司一些基层管理人员这样质疑。他们怀疑有人将这些资金挪用。但邱天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问题的焦点在于去年7月26日被洪水冲走的机械设备损失赔偿问题。他们认为,洪灾给他们共计造成1000多万元损失,应该由富源公司赔偿。富源公司所支付的工程款中有1000多万元是属于赔偿该损失的费用。
邱天公司确实存在欠薪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前日下午,省、市劳动保障厅和建设部门前来东源调查时,承建方邱天公司未派出有关人员协助调查,该县劳动部门调查时,也未提供相关民工工资的报表,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昨日,东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邓声波称,目前经劳动部门核查,邱天公司确实存在欠薪的情况,但有多少人欠多少钱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尹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