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的《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决定自8月1日起,恢复停止5年之久的“暂住登记制度”,暂住证改名为居住证,在郑州暂住30日以上需申领居住证。
“不办居住证,我们就无法了解郑州市究竟有多少外来务工人员,影响了政府提供有关上学、住房以及就业岗位等服务。掌握实际暂住人口的数量和基本信息数据,才能为政府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战军说。
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郑州市常住人口目前为724万人,比去年增加了8万余人。这724万人包括郑州市所辖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市统计局的数字是,市区的常住居民人口309万人,警方登记的市区暂住人口是73万人。“实际数字肯定要比这个多很多,因为有近半的流动暂住人员都不在登记范围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说,郑州市区的暂住人口总数估计实际在120万人以上,这样算起来,市区平均每3人中就有一人系暂住人员。
将于8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是郑州市第一部有关暂住人口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张战军说:“以前叫《郑州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现在改为‘登记’办法,摒弃了‘防民’、‘治民’的陈旧观念,其目的是接纳暂住人口,使暂住人口与郑州市民和睦相处。”
新办法规定,郑州市对外来人口实行的是居住证制度。“居住证”与“暂住证”虽然在字面上仅一字之差,含义却不一样,居住证的发放被更多地赋予了服务职能,更加人性化。
张战军说,为了加强郑州市的治安管理,希望所有取得居住证的暂住人员随身携带居住证。外来人员需要一个身份证明,身份证和居住证必须带一个。如果都没有携带,警方将按“三无”人员对待。另外,外来人员凭居住证办理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办理证照等相关事宜。(曹树林)
·新闻背景·
2002年之前,郑州市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全依赖各派出所和其所辖流动人口管理站,流动暂住人员到流动人口管理站办理暂住证后即取得合法居住证明,同时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2001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02年3月,郑州市停止办理和使用暂住证。
碰撞
将流动人口纳入规范管理
“居住证”制度在合法性上没有问题。宽松的户籍制度给治安工作带来了难度。如果规范这一块的管理,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大有益处。通过“居住证”把暂住流动人口纳入规范化管理,是一个好办法。前不久,我在辖区内排查流动人口时,在一居民楼内发现两名可疑男子。通过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一查询,这两名男子竟然是网上逃犯。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某负责人
又要三更半夜敲门查房?
政府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无可非议,但以后会不会又像以前“暂住证”时期,经常被三更半夜敲门查房?而且,每办一张暂住证,都要交纳3元钱的工本费。对于没有办证的,要进行罚款。郑州市当年刚开始办暂住证也是只要10元钱,后来涨至90多元钱,最高时达到152元。“居住证”实行后,会不会出现搭车收费的现象?办理暂住登记对于外来人员非常不方便。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在于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居住证”实行后,可能会有利于公安机关得到一些信息,但未必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起到决定性作用。
暂住人员 李先生
设置行政许可没有依据
虽然名字不同,但实质上等于是恢复了暂住证,是一种倒退。如果外地人不到公安机关登记,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而行政许可法并没有赋予政府部门设立这项行政许可的权力。2006年颁布实施的居民身份证法,对人口流动管理的证件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此外,200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了对流动人口的身份证件登记制度。这两部法律,已经足以解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再采取暂住证制度。
郑州市律师 樊鸿烈
解决争议要靠户籍改革
从管理上来说,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无不妥。一座城市由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共同组成,如果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地人口不到辖区公安机关登记,对城市发展十分不利。但是,如果城市户口真正放开了,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市民,谁还非要给他发放一张“居住证”?所以说,解决“居住证”引发的争议,最终还得看户籍改革。
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 杨红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