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公仆”总会油然而生“官老爷”的心态,其权威不可冒犯。当然我们可以把责任推给传统文化,但文化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应以先进的制度促进落后的政治文化改良。
又一起公民举报官员而获罪的事件被媒体披露,据《南方周末》6月28日报道,河南孟州六位农民自编小册子散发,声称两位官员枉法。
当地法院判处几位农民诽谤罪成立。而在法院判决前,几位农民已经被当地政法机关绑上麻绳,押上卡车游街。
此前,重庆彭水和山西稷山都发生过类似事件,当地政法部门将冒犯官威的“刁民”缉拿归案。重庆“彭水诗案”在各方关注下,受害人无罪释放,有关官员还受到了处分;山西那位县委书记还温情脉脉地关照当地司法机关尽量对举报他的人判轻一些,以显示其高风亮节———他们还没有将人游街的想象力。
这种官贵民贱、官员霸道的现象,在我们这个古老国度的历史上并不鲜见。不要说三百年前还有皇帝的时代,就说30年前,尚是童稚的笔者就目睹了这类事情。我的一位本家叔叔去公社开民兵大会,蹲在厕所里手发痒,就用粉笔在墙壁上写下公社书记和某妇人有染的话———这是当时我们公社民间最大的八卦。这事立刻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事件,经过比对笔迹,这位本家叔叔被查出,抓进小黑屋子里反省、饿饭,几近精神崩溃。一个公社书记才多大的官,都不可冒犯。现在再发生同类事不可能再给戴“反革命”的帽子了,但少数官员却可以援引“诽谤罪”来治你。
官员霸道的底气从何而来?一般说到现在干部队伍中一些不良现象,主要原因无非是帝制社会的残余意识和腐朽思想的影响。
在帝制时代,尽管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类圣贤教诲,但“民”从来没有“贵”过,官贵民贱是当时政治理论和文化背景下的必然产物。那时候皇帝教化民众他是受命于“天”,皇帝委托官吏治理某地,就像地主委托某位雇工去放一群牛羊一样。所以地方官常自称“守牧一方”。君臣关系比附父子关系,地方官又叫父母官。
因此官威特别是皇帝尊严,当然不容冒犯,就像儿子不能骂老子一样。明熹宗年间,一位叫刘志选的高官在魏忠贤的授意下,上疏攻击当时的皇后是“野种”。魏忠贤败亡后,法司治刘大人的罪,就是援引“子骂母律”,因为按当时的律令,皇后被当作天下臣民的“母亲”。
现在,官员是人民公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们国家宪法明示的政治理念。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仆”总会油然而生“官老爷”的心态,其权威不可冒犯。当然我们可以把责任推给传统文化,但文化是可以改变的。文化和制度本是相互影响的,先进的制度可以促进落后的政治文化改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要保证主权在民,这是彻底根除官员霸道的底气的制度保证。但一种大的制度落实需要各种具体的制度的配套,比如要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以体现民意,监督官员;比如要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不受干扰;比如由民主程序决定干部的任免;比如保证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等等。
冒犯“官威”被惩处,如果在几百年前,民众可能觉得不是新闻,因为那样的文化环境下官贵民贱是必然。在今天,这类事不但可以被曝光,而且舆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
由此,我以为对中国的民主和法治有理由抱有信心,尽管在这个古老的国家,每一点进步都是很艰难的。
(十年砍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