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公安部研究起草《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已经完成,“条例”允许子女可采用父母双姓起名。对此,公安部宣传局昨晚表示,还不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公安部相关业务部门人士称,“条例”还在研究过程中,“媒体报道的(条例)还只是个初稿,就是说还没成形。”
公安部4月25日曾发布统计数据显示,前100位姓氏人口占全国84.77%。昨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杜鹏分析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人口重名严重,如果可采用父母双姓起名,可增加128万个双姓,缓解重名问题。
按父母双姓起名不算复姓据所披露的内容,《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据介绍,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可以新增加128万个双姓,将极大程度解决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这对于缓解重名问题会起一定作用。”杜鹏认为,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就已经有父母给子女起名时采用了这种方式,如果能以条例的形式做出规定,对这种做法将会起到鼓励作用。
杜鹏表示,姓氏过于集中,姓名的重合必然出现,为此他建议父母在给子女起名的时候多体现出一些个性的东西,以避免重名。“双姓起名会更加突出这种个性。”
取名用字控制在六字以内
杜鹏所表示的“个性”并非没有限制。根据目前披露的“条例”,姓名不得含有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违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内容。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及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条例”显示,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杜鹏表示,虽然目前绝大多数姓名都是两字或三字,但随着父母双姓的出现,姓名字数会有所增加,有必要进行限制。此外“条例”的上述内容也使姓名规范有章可循。
此外根据披露内容,“条例”对收养可申请变更姓氏、和名人同名可申请改名、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更名等也做了规定。(记者 张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