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至晚9时,酒仙桥拆迁居民对是否接受危改方案进行了投票。
晚11时40分许,投票结果出炉。共有3711户居民参加投票,占全部5473户的67.8%,其中赞成票2451张,占总票数的66%,占所有居民的44.8%,反对票1228张,占总票数的33%,无效票32张。
搬还是不搬?
“每个人的权益都应该体现”
“不同意!”在昨天的投票现场,酒仙桥11街坊8楼的成立世,对目前的拆迁方案很坚决地甩出三个字。
成立世说,自己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上班,每月工资只有16元,10年的工资不过2000元。如果按照现在的安置标准,无论如何买不起一套房子。
和成立世略有不同,像孙继刚这样的老工人,是对搬迁很盼望,但对回迁房很失望。
孙家三口挤在7街坊的一间23平米的平房里。客厅窄得像个走廊,蔬菜散乱地堆在墙边,厨房的窗框上糊满了油烟。2003年,得知酒仙桥地区被列入危改范围后,孙继刚写了首诗:安得广厦千万间,老工人康居齐欢颜。可是,2005年冬天,看过回迁的样板房后,孙继刚画了一幅漫画,把样板间比作《地道战》里的地洞,讽刺它太狭窄。
和成立世、孙继刚们完全不同的,是那些愿意接受现在的回迁条件,渴望迅速离开的居民。50岁的殷大妈是其中之一。在昨日投票之前,当听说赞成票要达到90%才能拆迁时,殷大妈眉头一皱:“那不是更难达到了?又得多500多户同意才行。”酒仙桥危改项目,除了上述民意之争,还纠缠着当地房屋产权结构的极度混乱。
“电控阳光”(酒仙桥项目开发商)前期规划部的王朔,一说到“酒仙桥项目”的产权结构,就直摇头。“4000多户都是没有产权的单位公房,还分属好几个单位。平房的产权更乱,甚至还有当年内蒙古兵团援建,现在由八里庄房管所代管的房子。”来自政府部门的统计显示:酒仙桥地区危改涉及的房屋包括4211户无产权合居筒子楼住户,555户无产权的平房住户,707户有产权的成套单元房住户。另据王朔介绍:当地居民收入普遍较低,而且老年人居多,“都不敢轻易挪地儿”,“低保户也有100多户”。
逐步搬还是同步搬?
“大多数人利益应该首先体现”为了解决令人头疼的民意纷争和产权之乱,2005年下半年,电控阳光提出了“同步搬迁”方案。按王朔的说法,这一方案是吸取了京棉厂危改项目的前车之鉴。
京棉厂的情况与酒仙桥十分相似,涉及国企老职工多、房屋产权复杂。他们采取的是传统的“签一批,走一批”方式,愿意拆迁的,签合同、搬走。项目方在合同中承诺一定的回迁日期,坚持不搬的居民则继续与项目方谈判。
但是,京棉厂拆迁开始后,一直有百余户居民不肯搬迁。“拆迁无法进行,新房也就盖不起来,最早搬出去的居民也就回不来,现在那个项目已经陷入了困境”,王朔表示,当初合同承诺的回迁日期已过,现在开发商每天都要向已经搬迁的居民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同时资金又收不回来,“亏损每天都在增加。”“过去那种签一批、走一批的方式其实是让老实人吃亏”,王朔透露,对于“钉子户”,开发商往往会做“桌底下的交易”。“一万一平米不愿意走,一万二走吗?一万五呢?开发商逐级试探,具体能给多少钱就不好说。”王朔认为,同步拆迁是对所有人透明而公平的做法,对酒仙桥的“钉子户”来说,假如投票通过、拆迁开始后再决定搬走,“补偿政策也是一样的。”朝阳区建委对“同步搬迁”的尝试,也持鼓励态度。
该区危改办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安置政策已经惠及了大多数危改居民的利益,而同步搬迁的一条原则就是最大程度保护居民利益。
要不要民意代表?
“他们的意见代表不了居民”然而,在作出同步搬迁的决定之后,不但居民与开发商在安置标准问题上相持不下,居民之间也在搬迁方式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2006年9月,在酒仙桥街道办的酒仙桥社区报上,刊登了一封居民来信。写信者在劝说迟迟不同意签字的居民时,用了一些过激的言论。
“信中骂我们是下九流,骂我们女儿找不到丈夫,儿子找不到媳妇。这还了得!”居民周丽说,此后有居民自发组织在街道办事处门前抗议,“危改”进程陡然停顿。
身处风口浪尖的酒仙桥街道办和当地的居民曾尝试用一种“理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推选居民代表与开发商和政府进行对话。但是,这次“民意做主”的初步尝试,最终不了了之。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办工委副书记巴长瑞说,去年11月,球场路和虹霞路两个社区的89个楼长开门选出14个代表,虹霞路11街坊的刘吉林就是代表之一。
“我们在社区活动站学习了一周的政策,回到社区里搞咨询点,向群众宣传。”刘吉林说代表们还把居民的意见通过当地的一个陈姓人大代表向开发商沟通。”不过,居民对代表们的公信力普遍表示怀疑。成立世说:“选代表我们不知道,有政府部门参与在里面,他们能代表我们的利益吗?”在昨天的投票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个居民,没有一个认可民意代表,原因都是他们不知道这个事情。
居民的怀疑,巴长瑞也承认:有的居民不认可居民代表的产生程序。
据刘吉林介绍,代表们后来就甩手不干了。特别是有人写信骂他们是下九流,代表的工作就彻底停止了。
真民主还是走形式?
“全民投票前缺少了决定搬迁的比例”在居民代表们遭遇尴尬后,酒仙桥项目的开发商也开始对当地的民意进行“摸底”。今年5月,开发商公布了一份《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草案,对居民给予更多的优惠。为了解居民反应,就在当月,开发商组织了一次针对全体居民的民意调查。
但是,5473户居民中只发下去2631份调查表,收回2029份。“发调查表的方式还是不够透明,也不够严谨。”电控阳光副总孔令果事后坦率地表示。
“时间就是资金成本,”孔令果说,他们最终决定采用最透明、最直接、最严谨的方式———全民投票。如果大多数人同意,就开始同步搬迁。
此外,根据朝阳区建委的说法,在今年的一次居民代表和开发商以及政府部门的座谈会上,就有居民代表提出要投票表决。
然而,伴随着“投票表决”决定的出台,是居民们的新一轮褒贬之声高起。褒之者谓其“民主”,贬之者谓之“走形式”,因为一直到投票开始前,都没有明确“究竟赞成票达到什么比例才可以同步搬迁”。
居民们担心,开发商打着民主的幌子,是否会按照实际投票情况随意决定比例?
对此,孔令果和巴长瑞一致表示:“没有最后的决定(比例),还是看居民反应”。
孔令果坚持认为,大多数人都想改善住房,他对投票结果依然没有底。“如果此次投票不通过,我们只能暂缓。现行政策已经不可能再给出更多优惠,或许只有等若干年后有更好的政策了,但那个时候我们公司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尝试民主还是误试民主?
“危房改造不适用投票民主”对于酒仙桥项目,通过投票表决是否拆迁的“民主尝试”。学者秋风认为,危房改造不适用投票民主。
因为这是涉及财产权的问题,那就是一个法制问题。
不宜采用投票民主程序进行决策,而需要由组织危改的政府或获得开发权的开发商,与所涉及的民众逐个协商、谈判,以确定合理的拆迁协议。
“民主的运用是有限制的。”秋风说,投票应该是适用在那些结果对自己都不会造成损失的事情上,比如选举官员,如果最终中选的人不是你投票支持的,他一般也不会成为你的敌人,而且他也要积极治理社会。
但在房屋这个问题上,如果你不同意,但是别的大多数人同意,那么按照投票的结果可能是你必须要搬走,那利益就受损了。他认为这是“有关部门在转移问题的本质,事实上让老百姓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的利益了。”
-关注动机
酒仙桥危改项目,再次陷入僵持状态。33%的不赞成票,完成了一次“民主”的尝试。
昨日的投票现场,几乎成了居民表达话语的场所:“为什么要让我的邻居决定我的房子拆不拆?”、“如果很多人都不去投票,这个结果还有说服力吗?”居民们这样操持着参与公共事务的话语。
事实上,纵观事态进程,从当初居民代表遭遇尴尬,到开发商自认民意调查“不充分”、再到“全民投票”的初次尝试,酒仙桥个案,也许付出的是几度僵持的代价,但它的深层意义在于居民在事件的起起落落中,始终保持着参与的姿态和话语热情。
酒仙桥危改项目进程表
●2005年下半年开发商决定采用“同步搬迁”方式
●2006年11月两社区的89个楼长选出14个代表
●2007年5月开发商公布补充意见草案,给予居民一定优惠
●2007年5月开发商组织民意调查,发下2631份调查表,收回2029份
●2007年5月底区建委、开发商、街道办商议后决定全民投票
采写 左林 钱昊平 杨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