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在第十五届“世界水日”来临之际,无锡市高调宣布,其长江引水工程已全面开工。这一工程最初定于2009年底完成,但经过提速之后,有望于2008年竣工。届时,无锡市民将摆脱对于太湖这单一水源的依赖,形成太湖和长江“江湖并举”、“南北对供”的“双水源”供水格局。(本报3月23日曾作报道)
此后不久发生的事实使人们相信,这一饮水工程对于无锡确实无比急迫。
“这么多年来,国家花了这么多财力,太湖水质没有改善,人们看不到效果,这需要我们反思。”南京师范大学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王国祥教授6月5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治理首先要解决饮水安全
王国祥认为,太湖周边多个地区以太湖为饮用水源,因此太湖水污染治理必须抓住最关键问题,也就是确保饮用水源区的水质达标,如果不能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就算做了再多的科研、取得再多的科研成果、采取再多的措施,都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可,都是失败的。
他说,要想使整个太湖变清,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甚至是不可能的任务,在发达国家甚至也没有做到,但是人们没有理由等待,已有的实践证明,只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完全可以先让太湖中饮用水源区的水质达标。
“当初搞引江济太的时候,我们是不赞成这样做的。与其花这么大代价引水冲太湖,不如直接引水解决饮用水问题。现在只是解决了局部水域,留下西北角一个死角,造成的问题很多。”王国祥说。
2002年8月,无锡市正式启动国家863计划“十五”重大治水专项——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示范工程,对太湖水污染治理成套技术及示范工程和长效管理模式进行探索。该课题下有3个子课题,其中就包括梅梁湖小湾里饮用水源区的水质改善项目。
根据项目实施部门的不完全统计,3年多时间里,整个项目共申请专利134项,发表论文434篇,已经鉴定科技成果2项。然而遗憾的是,事实证明,这些成果没能帮助人们解决饮用水源水质问题。
“在目前的紧迫形势下,我们不能再把精力花费到一些基础理论研究上。”王国祥说,“我希望,在‘十一五’的治理中,科研人员能够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首先集中力量解决饮用水源水质问题,不要再让人们的健康受到污染危害。”
敏感区要采取更强硬政策
王国祥认为,环太湖地区目前的污染源控制还有很大问题。该地区属于敏感地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达,在这种特殊的地区,可以采取特殊的标准,不能按照常规。
他说,在这一地区,必须采取强硬的政策,该关的化工厂必须关掉,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上,要实行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能接受多少,值得好好研究。如果排污量继续超出环境容量,太湖问题就没有解决的希望。
早在1998年12月太湖第一个“零点行动”截止前,时任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的曲格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工业污水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对生活污水通过修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再排放,这些措施在当时条件下是能使太湖水质得到改善的。但随着太湖地区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只有这两条措施就不够了。
他提出,还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一是要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就是淘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发展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业产品;二是要改善工业布局,应该结合小城镇建设,对工业布局进行调整,改变工厂布局的无序状态,这样既便于管理、便于污染控制,又经济合理。目前太湖流域这方面工作做得还有差距。
将近9年之后,对照环太湖地区现状,曲格平所说的几项措施仍然切中要害,并且近日被一再强调,但何时落到实处,仍属未知。
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张灏翰认为,目前科学发展的机制仍然欠缺。科学发展观只是软约束,没有变成明确具体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另外,环保部门的工作弹性太大,也需要完善国家的行政体制。
环保亟须公众参与
在探寻太湖污染治理功败垂成的原因时,民间环保力量缺席被认为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在环境问题如此严重的地区,看不到一个活跃的环保NGO,这种局面令人担忧。
无锡市政府已经认识到民间力量参与环保的重要性。今年春节前,无锡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就拟定了一份环保行动计划,在深度调查基础上提出“八大环保行动”,被认为是“席卷了社会各领域、调动了社会各阶层”。其中“全民环保行动”章节更显示,政府希望动员一切非官方的力量加入,扭转目前环境保护仅有政府单方面力推的窘境。
据了解,在过去数年间,无锡至少有两人多次向无锡市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环保NGO而被拒绝,原因是,按照相关法律,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同类民间社团,而无锡市此前已经成立了一个环保民间社团。但是据调查,该组织事实上已经名存实亡,早已不再活动。
而无锡市拟实施的这一计划表示,要探索建立民间性的环境保护社团组织,取消民间环保类型的NGO在注册时的限制,动员民间专业人士和热心群众组建环境保护社团组织,协助政府开展环境管理和保护,参与环境决策,提高社会的环境自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NGO的重要性。他并表示,无锡将在NGO的注册、登记各方面,积极地鼓励和支持。
无锡市日前再一次表示,将完善地方性有关市民环境权的法律规定,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环境安全信息公开,探索建立民间性的环境保护社团,倡导“绿色生活”,引导和动员市民“争当环保卫士”,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高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