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战略问题研究中心张文木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指出,中国的海上力量,属于国家主权中的自卫权的范畴。中国海权是一种隶属于中国主权的海洋权利而非海洋权力,更非海上霸权。
张文木分析说,中国海权随中国主权同生,而中国意识到并力求捍卫、强化中国海权的努力却起步不久。中国目前的海权实践处在捍卫其合法的海洋权利的阶段。比如中国统一台湾和中国海区其他属于中国主权范围的岛屿,这是中国海权实践的重要内容,但这只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及其相关海洋权利,建设对这些地区的海上利益的海上保护力量的实践,而不是追求霸权意义的海洋权力的实践。
张文木说,中国的海上力量,属于国家主权中的自卫权的范畴。因此,中国海权,是一种隶属于中国主权的海洋权利而非海洋权力,更非海上霸权。
中国海权的概念应当包括从中国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海洋权利”和实现与维护这种权利的“海上力量”两个部分。就其“权利”部分而言,包括实现“海洋权利”和“海洋权益”两部分。